昆明4单位涉收公租房申请费被查

29.12.2014  10:48

  近期,市住房保障部门接到多起群众举报和反映,部分非企业组织以代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名义,向职工违规收取1000元-20000元的费用。经调查核实,确认有4家非企业组织涉嫌收费现象。市住房保障部门表示,涉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选房、签约的每个环节,均是免费的,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能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公共租赁住房,请各位申请人认准申请途径,不要轻易交纳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4家非企业组织被查

  据介绍,涉嫌违规收取的费用名目多为“入社费”“信息终端费”“公租房代办费”等,对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

  对此,市住房保障部门迅速开展调查,并下发通知给相关单位,要求不得以帮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为名向职工或者他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收费的应当立即退费。

  截至目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对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后发现,有4家非企业组织涉嫌存在收费现象,具体为云南芷怡种植经济互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云南润润农村水利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云南联强种植经济互助专业合作社、云南省皮具商会。

  依据相关规定,市住房保障部门逐一对4家非企业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主要问题有:

  一是上述4家非企业组织无法证明与参加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职工的劳动用工关系,不能代表社员及下属企业成员的职工统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二是从4家非企业组织提交的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材料看,很多申请书的书写笔迹高度一致。三是经调查,很多申请人表示,其本人并不在提交的工作收入证明上载明的工作单位上班、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诚信申报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