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对11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02.07.2017  18:53

云南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至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204件,处分2012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1人,县处级干部90人,乡科级干部378人。

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通过畅通信访、电话、网络等举报平台,主动出击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等方式,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今年1至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1667件,处置问题线索5292件,谈话函询2446件,初核2960件。

压实“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云南省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实行州市和省政府组成部门党政“一把手”每年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全省共有6批63名州市和省直一把手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行省委常委带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今年2月至3月,10个考核组对全省包括16个州(市)在内的168个单位进行检查考核,6月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11家单位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在作风建设方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狠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歪风。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省纪委监察厅及时建立健全检查、核实、处理、通报、整改的监督检查工作链,建立涵盖线索、案件办理、办结情况3大类26项内容的统计台账,专门成立调查群众举报问题的“快速行动小组”,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置做到即时受理、即时到场、即时处理,并强化跟踪,掌握进展情况,有效防止说情干扰。今年1至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案件中,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856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855人,移送司法机关62人,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