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特殊的协议 ——法律援助让五保户老有所养

21.11.2014  15:52

11月21日,昆明东川区汤丹镇大地坡村委会滥泥坪小组,71岁五保户崔光万坐在洒海小新村移民搬迁房家门外的小凳子上,抽着烟斗,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笑容比阳光更加灿烂。

8年前,还住着几间破旧的房屋,为吃穿而发愁呢。

这美好的一切,都得益于依法治国和一份特殊的协议。

离婚让他变成五保户

崔光万原来是幸福的一家四口,可为何又变成了五保户呢?事情得从他的家庭说起。

他和老婆生有两个儿子,虽然贫穷,也还凑合。

有人挑拨说儿子长大娶媳妇要他花钱的,家庭矛盾从此产生。

因为他脑子不够用,竟然相信了,家族中也没人出来点拨他下。”村民这样说。

1982年,他离婚了,说夫妻俩一人一个儿子。可这时,又有人说他的儿子是“野种”,他连一个儿子也不要了。他老婆随即带着两个儿子远走他乡,再没有回来过,村中竟无人知道母子三人的下落。‍

就这样,他与老婆儿子都失去了联系,变成了五保户。

协议让他老有所养

随着年龄的增长,崔光万逐渐丧失了劳动力,生活成了问题。

2006年,汤丹镇大地坡村委会针对他的实际情况,决定由滥泥坪小组组长李某领取他的补助,负责照顾本组五保户崔光万的日常起居生活。

随着国家对农村人口生活保障的提高,崔光万的补助也由 2006年每月20元、60元逐步增长,提高到今年,他每月已有706元(含城市低保金366元,五保供养金340元)。

今年五月份,崔光万的大侄女向汤丹镇民政办反映:村委会及村小组长对崔光万赡养不尽心,老人日子过得不好。镇民政办立即进行核实。经调查,当年因五保供养金过低,无人愿意赡养老人。村委会还就崔光万的赡养问题,专门召集村民开过会。因无人赡养,最后,村委会决定由该组小组长李某照顾崔光万的衣食住行。现在由于补助的逐年提高,崔光万的亲戚们开始争养他了。她们要求代领属于崔光万的一切福利,不要村小组及村委会插手。

几经商议,8月19日,汤丹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民政办联合调处了此起赡养纠纷。除崔光万大侄女、二侄女到场调处外,本次调处还邀请了大地坡村委会书记任某和滥泥坪小组长李某担任见证人。

崔光万大侄女声称获得了崔光万的授权,但未能提供任何书面证明。经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劝说,她立刻打电话找人,立刻从小江将五保户崔光万接来汤丹镇。

经过4小时的调处,最后达成协议:崔光万的大侄女为第一赡养人,崔光万二侄女为第二赡养,属于崔光万老人的一切福,由崔万兰代领;当第一赡养人因其他原因不能照顾崔光万时,由第一赡养人委托第二赡养人照顾崔光万。俩人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负责崔光万老人的衣、食、住、医、葬;崔光万现在所住公房(公房由村委会出钱建造),宅基地面积150平方米,崔光万死后由崔光万大侄女继承。

崔光万表示自己同意上述协议,愿意跟着自家大侄女生活。

同时,在大地坡村滥泥坪小组组长、大地坡村委会书记、汤丹镇民政办和汤丹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崔光万和自家的两位侄女签署了赡养协议,同时,崔光万的两位侄女还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不会出现任何虐待老人的行为。

11月21日,汤丹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对老人进行了回访。表示侄女对他照顾很周到,为了改善生活,他还养了几只鸡,平时就晒晒太阳,看看青山,听听江水。

(通讯员 唐启荣 徐莹 记者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