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8日在政协昆明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昆明市政协主席 田云翔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昆明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4年 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中共昆明市委的领导和省政协的指导下,政协昆明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政协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改革发展,协商民主贯穿履职全过程
常委会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将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职的全过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通过协商民主增进履职实效,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推进工作落实献计出力。首次制定市政协《2014年协商工作计划》,按季度明确各项协商工作的议题、形式和责任人,通过《计划》引领年度协商工作有序开展。
围绕中心开展全面协商。 充分运用政协全会、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形式,开展全面协商活动。全年共组织召开常委会议5次、主席会议11次。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全会期间,举行了经济发展、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社会事业3个专题界别联组协商会,对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和财政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市委、市政府领导到会听取意见建议,会后形成了《市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商意见建议》。党政目督部门将《建议》涉及的问题分解立项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年初,组织委员对《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进行专题协商,积极建言献策。在市委全会和市政协十二届四次全会召开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到市政协,专门听取对市委全会报告(征求意见稿)和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建议。市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主题议政建言。通过充分协商,常委们提出了加强权限下放和承接工作、精简和规范前置审批、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职能、加大对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等10条意见建议。在主席会议上,把上年全市地方财政决算情况、当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对市本级财政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协商。把世界知名旅游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民族工作、城市管理、社会福利事业、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情况等,列为主席会议的协商内容。参加了“滇中经济区四州市政协合作机制”曲靖会议,为滇中经济区发展出谋划策。
调研视察开展专题协商。 在调研和视察活动中了解情况,并通过协商提出意见建议。一年来,围绕我市畜禽规模化养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呈贡新火车南站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滇池湖滨湿地公园建设、云龙水库移民安置、大学生创业就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服务水平、禁毒工作、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挥驻昆商会作用等内容,开展调研视察19次。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视察中,提出了完善规范性指导意见、建立调解仲裁纠纷机制、整合共享信息资源等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对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发展情况的调研中,提出了培育规模化养殖全产业链条、多渠道解决养殖融资难问题、完善规模化养殖配套政策等10条意见建议。重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在政协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支持其开展调研视察等重要履职活动。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组织市政协有关专委会和市海外联谊会理事单位到我省部分边境口岸开展调研,为联谊会理事单位创造学习交流和投资考察的机会。配合全国政协、省政协、驻滇全国政协委员完成了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矿产业绿色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花卉产业、物流产业、轨道与城市交通建设、滇池河道治理及环湖生态湿地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城市民族工作、世界遗产保护和利用等17项调研视察。
对口联系开展立法协商。 市政协组织各专门委员会,以对口协商的方式,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部分行政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稿),以及部分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的制定和修订开展协商。全年组织召开立法协商会议10次,先后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昆明民办教育管理条例》、《昆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4项地方性法规以及物业管理办法、公路路政管理办法、防汛抗旱办法、环滇池湖滨生态区保护规定等开展了专题协商,提出较为集中的意见建议200多条。通过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立法协商,提出了应明确条例所依据的上位法、规范重点区域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增加餐厨垃圾处理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对物业管理办法的协商中,提出应明确物业管理中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的内容和项目、公开物业管理费和维修金的收支情况、建立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等建议。对这些协商意见,相关部门予以了采纳。
提案工作注重全程协商。 将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工作的必要环节,不断完善提案办理的协商机制。在立案环节,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材料,与提案人沟通协商,作为不立案、并案或修改后立案的处理;在交办环节,实行党委、政府和政协联合协商交办,提高提案交办准确率;在办理环节,建立承办单位、提案人、政协组织三方的协商机制。2014年全年共立案470件,除了少数经提案人同意不需面商的提案外,均做到了件件面商。全年先后组织了专题面商、集体面商、重点提案面商等协商活动77次。对涉及同一类问题的多个提案,如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关爱失独家庭等,首次采取多个提案归类合并召开协商会的形式予以办理,减少办理环节,提高办理质量。主席、副主席分别督办8件重点提案,对重点提案重点办理、重点协商,提高提案办理实效。通过提案办理各个环节的协商,推动提案工作从数量型向质量型、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主席会议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主席会议建议案,提出了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充分发挥政策扶持引导作用、加强就业创业培训等5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通过协商增强监督实效。 在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时,注重加强协商沟通,以建议的方式帮助分析情况,善意地提出对策建议,使监督意见易于被接受,增强了监督实效。一年来,对滇池治理、东城至南城城市主干道晋宁段工程、滇虹药业生物制药产业化基地、昆明环保产业科技园等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协商,促进相关问题解决,推进工作落实。受市委委托,对我市部分制度创新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性协商监督,形成督查报告,助推工作目标的落实。对《加快牛栏江(昆明段)水环境治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和《关于加快呈贡区被征地拆迁农民回迁安置房建设》2件主席会议建议案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开展民主评议。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各类座谈会等形式,充分肯定和客观评价该部门的工作,提出提高政府规章起草质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行政复议“三化”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等6点意见建议,促进政府部门改进工作。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