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环保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环保工作实际,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华宁县环保局反腐倡廉,建设廉洁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责。鉴于人员变动,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其他科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党支部,负责日常工作。做到分工明确,班子成员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制定计划,抓好落实。按照《华宁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制定了《华宁县环保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明确了工作计划。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半年有检查、有督促,年终有总结、有考核,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4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1次,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具体安排。三是责任共担,全员参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共担,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共筑廉政防腐墙,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具体抓,班子成员负直接负责、直接抓,中层干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强化日常教育。坚持利用每月2次干部职工学习时间,学习贯彻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相关的党纪条规,打牢不能腐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全年共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会14次,邀请县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讲座1次,组织学习先进典型和反面典型,做到警钟长鸣。算清个人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和社会账,筑牢不敢腐的防线。三是坚持谈话提醒。坚持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任职谈话、日常提醒谈话,做到“五必谈”,即有思想必谈、有问题必谈、工作受挫必谈、家庭有困难必谈、群众有反映必谈;坚持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制度,全年上党课2次。
(三)加强作风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查实情,办实事,解民忧。一是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制定了《华宁县环境保护局“领导挂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实施方案》,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支部支委委员、工会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科级干部挂小组帮3户,中层干部帮2户,一般干部帮1户,党支部组织3次深入海镜社区开展“转走访”工作,走访工作涉及5个小组35户90人,按时完成第一轮“转走访”工作,支持联系点7.1万元资金;二是坚决反对“四风”,落实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年内未发生违规发放、赠送和接受“红包”等行为。三是完善便民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紧围绕优化服务,促进发展主题,以建设完善“服务型机关”为载体,着力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前置、创新服务方式五个方面提升服务效能,全年共受理涉及服务承诺事项报件55件55项,限时办结55件,限时办结率为100%;首问首办55件,首问首办率100%,未收到投诉。
(四)加强源头防腐,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加强源头防腐。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科学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全年召开局务会9次、研究决定事项85项;召开局长办公会5次,研究决定事项10项;召开案件审查会4次,审查案件4件;召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会议9次,审批项目22个,验收21个,做到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合理分工,各负其责,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目标倒逼制,对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和目标倒逼,健全督查机制,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有力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坚持政务和信息公开,实现“阳光作业”。按照《华宁县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和信息公开,全年完成重要事项公示33项、重点工作通报33项,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布信息165条,在环保宣传栏发布公告、信息190余条。四是坚持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了《华宁县环境保护局差旅费管理规定(试行)》和《华宁县环境保护局会议费管理规定(试行)》,并继续执行《华宁县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华宁县环境保护局“一承两述三谈”制度》、《华宁县环境保护局“一把手”议事末位表态制》、《华宁县环境保护局权力清单制度》、《华宁县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筑牢制度防线。
(五)加强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以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是以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为重点,切实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排查工业园区1个、“三同时”项目34个、重点行业企业15家,集中对全县范围内未批先建项目进行清理,制定《华宁县依法加强环评“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推进计划》,共清理 “未批先建”违法、违规项目17个;二是认真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制定了《华宁县环境保护局开展2015年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重点化工、造纸、涉危涉重、钢铁、矿山等行业企业开展排查,有效保障县域环境安全,杜绝了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三是认真开展环境监察。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下达现场监察记录183份,对4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查封(暂扣)决定书1份,处以停产整治1户,停产2户,罚款20万元,查封违法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份,约谈企业负责人3次;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24件,调查处理24件,办结率达100%、“当面沟通”率达到100%、满意率达100%。
(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到全局重点工作和全县中心工作,突出“四结合”,即:廉政文化建设与工会活动、股室工作相结合,渗透环保廉政宣传;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突出“三严三实”主题;与党员积分制管理相结合,强化党员管理;与制度建立完善相结合,扎实推进廉洁型机关建设,提升环保服务质量。做到事事有廉政文化,人人宣传廉政文化、处处营造廉政文化,时时抓实廉政文化,廉政文化创建成果得到巩固。
(七)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增强党员责任意识
进一步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在工作中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先进性,即突出把党员推进目标责任书项目、上级立项督查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加分项;二是突出纯洁性,即突出把党员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情况作为扣分项。通过一年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党员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党支部凝聚力有效增强,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