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多措并举 确保挂牌督办事项落实

24.12.2014  18:23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开展好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根据《玉溪市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会议,制定了《华宁县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整治重点,对3项挂牌督办事项进行任务分解,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二、部门联动,狠抓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在努力解决当前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的同时,高度重视挂牌督办事项的督促整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挂牌督办事项整改取得实效。一是实行驻厂工作制,督促华宁玉珠水泥有限公司对3线脱硝工程进行整改完善;二是针对2013年未能按期完成整治的盘溪磷化工业园区环境问题,2014年8月县政府及时印发了《华宁县盘溪磷化工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补充方案》,抽调环保局人员成立了工作协调组和驻厂督促组,加大与市环保局的协调,协助企业按要求完善资料,督促企业积极对黄磷渣场和黄磷粉矿堆放进行整治,开展园区道路建设,实施绿化、美化和亮化,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系验收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报备案,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工作;三是部门联动,督促解决县城污水处理厂整改问题。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县监察局、政府督查室多次牵头组织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及盘溪镇组成督查组,对3件挂牌督办事项涉及部门、乡(镇)及企业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完成整治任务。按照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年来,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挂牌督办事项督促指导10余次,出动监察人员787人次,约谈企业8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份,立案查处2家,处予罚款6.5万元,有力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综合整治。

  四、注重宣传、提高认识。为提高排污企业的环保意识,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其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结合华宁实际,对环保法律法规条款进行认真筛选,编印了《环境保护宣传册》500余册,《华宁县环境保护局致全县生产经营者的公开信》100份,利用对工业企业开展现场环境监察、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及安全月宣传之机,进行广泛宣传,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强环境保护工作,增高守法意识,确保县域环境安全。(华宁县环保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