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千万公款炒股 撞死人后逃逸 昆明多名官员被问责或获刑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冒领17名代表履职经费6.8万;利用职权骗取征地补偿款3.6万元;开车肇事致人死亡还驾车逃逸;挪用千万公款炒股……日前,昆明市公布了一批问责案例,多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两人被判有期徒刑。
国资高管
挪千万公款炒股
为了“赚大钱”,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五华国资公司)段某某、副经理赵某伙同他人采取虚假预付款项目的方式,挪用该公司1000万公款用于炒股赚钱。昆明市中院二审判决,段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赵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44岁的段某某(女),曾是五华国资公司经理助理。2007年初,她向该公司副经理赵某(男)及总经理李某某(另案处理)提议用公款炒股赚取个人利益,3人一拍即合。
随后,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公司下属的五华区某房屋拆迁公司、五华国资公司物业分公司,采用虚假预付款项目的方式,分别将五华国资公司1000万元公款通过昆明某城建公司和昆明某房地公司套现后,存入段某某和赵某的指定账户用于个人炒股,由段某某负责对资金进行监管。
千万公款投入股市后,因投入资金亏损,2013年12月30日,李某某安排昆明某城建公司向五华国资公司转账500万元。此外,段某某根据李某某的安排,将股市剩余的453万元分3次转入昆明某房地公司提供的账户,再转账到五华国资公司。
2016年1月,东窗事发。归案后的段某某退缴赃款27万元,赵某退缴赃款20万元。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冒领17名代表履职经费6.8万
和润仙,历任昆明市盘龙区金碧街道武装部部长、西山区金碧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013年1月任西山区金碧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正科级干部。
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和润仙在担任西山区金碧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模仿他人笔迹签名方式,在每年《人大代表履职经费发放表》上,签署部分人大代表的名字,冒领17名人大代表的履职经费共68000元。全被和润仙陆陆续续用在购买服装、吃喝等个人消费上。
和润仙作为人大工委主任,一手包办从制表、领钱到发放的整个过程。她把西山区人大拨到金碧街道办事处全部32名代表的履职经费统一领出来后,选择性地发放一部分人,而其他17名代表的履职经费被她连续3年冒领占用。和润仙第一年冒领安然度过后,第二年、第三年如法炮制,直到2016年1月西山区人代会召开期间才使得问题暴露出来。最终,和润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村党支部书记
骗取征地补偿款3.6万元
“看到征地补偿中有‘赚钱机会’,自己就动起了歪主意,起了贪念,说到底还是党规党纪意识差,侵害了群众利益,也害了自己。”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大乐旧村党支部书记郭忠明,在接受组织调查时说。
去年8月,石林县纪委接到举报,郭忠明利用职权骗取征地补偿款。
经查,2009年,石林县巴江中学项目征地过程中,郭忠明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将大乐台旧村集体被征用的0.4亩土地,分别指认在其兄弟郭朝明和郭黎明名下,并骗取征地补偿款共36000元。同时查明,郭忠明利用职务便利在村组集体工程承包过程中,收受施工方10000元。
2016年11月,石林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郭忠明开除党籍处分。
县目督办副主任
肇事逃逸 被撞者抢救无效死亡
“都是我心存侥幸,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石林县政府目督办副主任罗燕林,在接受组织调查时说。
去年10月,石林县目督办向县纪委报告,其副主任罗燕林因涉嫌交通肇事,目前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随后,石林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约见当事人展开调查。
经查,2016年10月22日20时许,罗燕林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云AG***0奇瑞牌小型轿车,由石林岔口沿石林大道往石林县城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石林大道小乐台旧村口路段处,其所驾车辆头部与由其行驶方向左侧向右侧横过道路的行人肖建林相撞,致肖建林受伤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罗燕林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未抢救伤员,未报警,而是驾驶肇事车逃离现场。2016年11月,石林县纪委给予罗燕林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由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