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给互联网金融“做规矩”

22.07.2015  17:31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对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导意见》首次给出了互联网金融的确切定义,还将互联网金融进行了分类并明确了监管职责,终结了互联网金融长期以来“无监管、无门槛、无规则”的三无状态。

  明确细分领域监管主体

  《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经营风险的本质属性,也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具体说来,互联网金融的定义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这也是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细分业态定义。

  在具体监管职责划分上,《指导意见》明确了“一行三会”的职责。即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行业监管方面,除了相对应的金融监管部门外,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属性也得到了体现。《意见》提出,互联网金融机构需要接受工信部和网信办的内容监管。

  行业倒闭潮或来临

  在众多互联网金融细分领域中,P2P网络借贷因关注度高,问题频出成为近两年来行业关注的焦点。数据显示,今年6月出现问题P2P平台达125家,创历史新高。其中“跑路”和提现困难成为平台出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此次《指导意见》明确指出P2P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范。更重要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指出P2P应明确自身的“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指导意见》出台后,多家网贷平台均表示这是互联网良性发展的信号,标志着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终结,行业即将重新洗牌,并且积极鼓励创新。拍拍贷CEO张俊认为,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银监的监管细则也会随之来临,其监管意见会更严厉,不少P2P平台因为制度套利等不规范行为阻碍影响行业发展,银监会将加速推动P2P行业倒闭潮的来临。

  值得注意的是,在《指导意见》发布后,91金融、米牛网、寻钱网、投哪网等多家公司宣布停止其股票配资业务。其中,国内互联网配资平台之一米牛网发布公告宣布从7月12日起,停止股票质押借款的中介服务业务。其同时表示,对于现有用户,米牛网将按照《意见》精神,妥善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用户利益。

  股权众筹定位公开、小额

  另一方面,除了P2P,另一个广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细分领域——股权众筹也获得了具有实践性的指导方向。《指导意见》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

  同时,意见对于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反欺诈及合格投资人制度都划定了基础性的红线。如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等。

  业内人士称,“公开”和“小额”一直以来都是监管层对股权众筹的定义。公开主要指信息对称、信息充分披露,这是区分于非法集资的最主要的一个分界点。小额主要是区分于传统大额的PE、VC。小额分散是互联网的特性,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最紧迫,所以小微企业融资最主要的一个补充方式就是股权众筹。强调股权众筹的方向是小额,是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

  另类解释

  大白话版“最清晰

  此次《指导意见》发布阵容非常强大,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个部委。《指导意见》公布后,业内人士也第一时间总结了“大白话”版:

  1、互联网金融大家都说是个好东东,我们也要支持发展,支持产品创新,并提供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持。

  2、无论你们马甲和名字多么花哨,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还是有风险的,要加强监管。

  3、互联网金融你们再多花样不过是支付、网络借贷(P2P)、众筹、基金销售、保险、信托和消费金融等这几类。

  4、分了类以后,这几个“野孩子”一人领一个回家管去,这些“熊孩子”出了事找你们的“”去。势力范围大致的划分是:央妈管支付;银监会管P2P和原来沾亲的互联网信托和消费金融;证监会管股权众筹和基金销售;保监会管互联网保险。

  5、支付你个“狼崽子”,以后不要抢银行的生意了,以后你就做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托管也不要做了,给银行。

  6、P2P你个爱惹祸的“熊孩子”给我老实点,你只能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不要吸存放贷非法集资。

  7、哭什么哭,糖果也是有的。我知道你们都还小,符合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给你们点税收优惠。

  8、哦,对了,这事儿不是谁都能干的,除了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你们还要到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

  9、你们能忽悠我理解,但是不要过度了。消费者权益还是保护的,洗钱和其他犯罪还是不能做滴,这是底线。

  10、大家都有组织了,你们也成立个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吧,没事可以收收会费做个培训啥滴。

来源:上海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