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招识破非法集资

26.05.2016  10:05

    保险领域内,非法集资在刑事犯罪方面主要表现为集资诈骗罪。在我国保险行业日益发展的今天,犯罪分子利用部分群众法律风险意识淡薄等条件,通过假冒保险名义,给予虚假承诺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日前,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发出呼吁:树立正确理财观念 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非法集资具备4大特征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对保险行业而言,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利用保险单证或保险合同等形式、以高息、实物等为诱饵,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非法集资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非法集资往往以高息为诱饵,吸收或骗取人民群众通过辛勤劳动所取得的财产,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很多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人民群众财产,最终无法偿还,会使人民群众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此类违法行为也严重危害了我国金融管理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识别非法集资10招

    怎样防范和识别以保险名义的非法集资?

    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相关专家指出,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高息、分红诱惑;2、了解销售人员和机构是否有合法资质;3、提高理性投保、投资意识;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5、提高识别保险单真伪的能力;6、避免将保险费缴纳支付给个人;7、及时查询、确认保险单真伪;8、不相信高息“保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9、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10、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风险提示:

    1、新华保险未与任何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合作,未授权员工或委托他人销售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非保险产品。2、如果有人引诱你退保或办理保单质押贷款来参与高息集资或理财活动,请你谨慎辨别风险。3、为了防范风险,新华保险请客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费,办理退保、理赔业务。(都市时报 记者廖治国)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