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反馈情况(一)
经省委批准,十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分别对昆明、大理等5个州(市)开展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对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2个省直部门党组开展专项巡视,对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省属国有企业党委开展常规巡视。近日,省委各巡视组陆续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巡视意见。
机动巡视5个州(市)党委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反馈情况
2019年3月7日至1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第六巡视组、第八巡视组分别向昆明、红河、玉溪、大理、丽江5个州(市)党委反馈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情况。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昆明市委:执行湖泊保护治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
■问题
昆明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针政策存在差距,执行有关湖泊保护治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落实中央及省保护滇池岸线自然形态政策存在偏差,统筹解决滇池、阳宗海保护区重叠及职能部门职责交叉问题不到位;市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项目推进缓慢,保护治理领域风险隐患、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保护治理违规问题突出,河长制责任落实传导压力层层递减;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湖泊保护治理思想认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切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到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增强治理好滇池、阳宗海就是造福子孙后代的紧迫感、忧患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管控,提升湖泊保护治理质量。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项目的实施进度,注重项目建设的效能、效益。加速两湖流域面源污染控制力度,切实修复净化湖域水生态。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监管,增强综合治理功效。市委、市政府要优化再造保护治理过程中重大项目工程、重大资金投放和重大治理方案的决策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加强日常监督,市级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最严的法规制度管控、最强的决策执行力、最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滇池、阳宗海保护治理。四是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做到条条严整改、件件有着落。
红河州委:履行湖泊保护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
■问题
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扎实,贯彻落实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针政策有偏差;爱湖护湖宣传发动不深入,群众主动参与度不高。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层层压实责任不够,检查考核不严格;异龙湖保护治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异龙湖流域截污治污不彻底、节水建设滞后;湿地治污效益没有充分发挥,生态修复成效不明显。州纪委监委开展异龙湖保护治理相关监督执纪工作主动性不强,责任追究不到位;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失,异龙湖保护治理工程存在廉洁隐患;河长制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递减,基层河长发挥作用不够。对中央、省委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异龙湖杨梅林复耕、禁养区复养隐患较大。
■整改意见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异龙湖保护治理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二是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异龙湖保护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州委带头落实打赢异龙湖污染防治攻坚战主体责任。全面压紧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全民参与异龙湖保护治理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水利、环保、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科学系统治湖,统筹推进异龙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施治。严格流域空间管控,全面修订异龙湖保护条例,严格划定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区,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全面系统推进流域截污治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矿山治理、生态修复、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四是切实履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腐败风险预防机制。加强异龙湖保护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治理资金使用等腐败风险防范。对巡视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办。五是严肃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玉溪市委:湖泊保护治理“九龙治水”现象突出
■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不牢。市委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三湖”保护治理政治责任有差距;干部作风不实,落实省委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要求不力;民生关注不够,解决“三湖”周边群众关切问题不及时。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扛得不实。依法科学保护治理“三湖”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市县(区)两级河(湖)长制责任没有压实。“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打折扣,落实监督监管责任不敢动真碰硬。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宽松软,坐等问题线索上门,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缺失,“九龙治水”现象突出。政治担当不够,整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坚决不彻底。
■整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汲取陕西西安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教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三湖”流域生态系统的森林植被保护和恢复,使永久保护抚仙湖I类水质的意识广泛深入人心。二是认真履行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抓好“三湖”保护治理,加强流域空间管控,加快编制“三湖”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提高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市纪委监委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建立健全“三湖”保护治理监督执纪问责机制,主动出击,敢于动真碰硬,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四是市级河(湖)长要带头整治“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深入实地调研解决“三湖”保护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动全民自觉投身到“三湖”保护治理工作中来,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
大理州委:洱海保护治理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不够
■问题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保护治理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不够;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不严;宣传中央、省委对保护治理洱海的精神及要求不深入。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加强党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有差距,作用发挥不够;洱海保护治理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工作机制不完善,保护治理工作未形成合力;河(湖)长制落实不严,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够有力,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问题,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监督力量不足;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加强监管有差距,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和部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整改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生态环保意识。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洱海保护治理统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加快洱海流域转型、绿色、生态发展。严格依法依规行政,切实扛起保护治理好洱海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压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党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协调统筹谋划好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形成多领域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治理模式。强化纪检监察部门洱海保护治理监督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洱海保护治理中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切实担负起洱海保护治理职责,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抓实抓细洱海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克服盲目乐观、消极畏难、逃避厌战情绪。全面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地落实。
丽江市委:泸沽湖、程海保护治理与开发利用关系把握不好
■问题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针政策有差距,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保护治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把握不好,对高原湖泊治理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落实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有差距,河(湖)长制落实不力,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而不实,监督执纪问责助推保护治理力度不够,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有偏差;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河(湖)长制督察组指出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效益无法发挥”“对程海周边排污企业监管不力”“流域空间管控有待加强”“环保项目建设滞后”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意见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构建共治共管、共同保护格局,做好旅游和自然保护的规划。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正确处理保护治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决策部署,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坚决杜绝各自为政,加强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三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助推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监督执纪挺在前面,强化跟踪问效,主动加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专项巡视2个省直部门反馈情况
2019年3月7日、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第四巡视组分别向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反馈以脱贫攻坚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巡视情况。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省民政厅党组: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不够紧密
■问题
用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特别是结合我省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脱贫攻坚整体推进不够有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不彻底,监督指导不到位,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不够紧密,尚未做到精准施保;社会组织监管不够有力;党建工作效果不明显,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不足,执行干部政策不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全面监督覆盖不到位,监督存在死角,部分干部作风不深入,深入基层和群众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够,制定的政策与基层客观实际有偏差。
■整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领导。加强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提升驾驭民政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忠诚履职尽责,注重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引导,做好民生民政领域各项脱贫攻坚工作,助推全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二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做实做强党建工作。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抓好党的全面建设;结合民政系统干部队伍现状,选准用好各级干部,选优配强各级班子,为民生民政工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和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党组要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健全和完善民政系统的监督体系建设,把重要部门、重大资金、重点人员作为监督的重点,真正把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完成好各项扶贫攻坚的任务。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不到位
■问题
政治思想建设不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上紧下松、“温差落差”较大的问题,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力,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不到位,厅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履行行业脱贫攻坚职责不到位,组织领导弱化,落实政策不坚决,农村公路建设漏洞多,风险防范措施不力。组织建设不力,基层党建基础薄弱,换届工作不严肃,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干部人才工作短板较多。纪律作风建设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存在差距,纪检工作履职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项纪律”及“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意见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助推脱贫攻坚的先导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补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短板,切实解决行业扶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统计数据不精准、工作措施不精准、进度不精准等问题。三是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真正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重视党建,真抓党建,抓严抓实所在部门单位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支部工作条例,从严从实执行好“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四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所属部门(单位)健全完善内控措施,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坚决遏制交通运输领域违规违纪现象和违法腐败问题。
整改要求
巡视反馈时,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对巡视整改提出工作要求。强调高原湖泊所在州(市)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的教训,不断强化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政治担当;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抓好经济发展与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承担行业扶贫任务的省直部门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压实部门监管和行业扶贫责任,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一些系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与有关地区合力攻坚克难,为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提供有力支持。要分级分类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委要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党委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认领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班子要结合巡视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好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坚持从严从实整改,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行业部门履职尽责全过程,提高整改监督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