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保局积极开展“三湖”“十二五”规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06.01.2016  19:04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玉溪市“三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2015年为“十二五”规划最后一年,为加快推进“三湖”“十二五”规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按期完成“三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2015年6月开始玉溪市环保局就积极协调并督促各有关单位抓紧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凡“三湖”“十二五”规划项目中涉及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发生变更的,及时向省环保厅汇报协调项目变更情况,并及时开展环保验收工作;未涉及建设内容变更并完工的项目,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评单位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并按规定向负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近期,市环保局受省环保厅委托,圆满完成尖山河小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抚仙湖西岸澄江片区路岐河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2个项目的现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