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
前 言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普洱市水务工作。“十一五”时期,在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普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水务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齐心协力、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全市水务工作得到了全面快速发展,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规划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实现良好,大部分任务提前或超额完成。与以往的五年计划相比,“十一五”时期是水务投资规模最大、规划目标实现最好、人民群众受益最多、发展改革成效最明显、行业能力提升最快的时期。水务建设成就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二五”时期是普洱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时期。抢抓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建设重大机遇,把普洱建成云南省桥头堡的黄金前沿,加快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普洱、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等,对作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支撑和保障的水务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此相比,我市水务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低、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弱、民生水利发展层次低、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行业社会管理能力还不强、水务发展的良性机制体制还未完全形成。
“十二五”时期,普洱市水务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奋斗目标要求,全面加强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水务改革发展新机制,着力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水平、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土资源保护能力、水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全市供水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良性发展,推进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建设,努力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按照省水利厅和普洱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云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报告》及《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市水务局在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我市水务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二五”水务发展和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点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编制了《普洱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
第一章 普洱市水务发展成就及面临形势
一、“十一五”水务建设成就
“十一五”时期全市水务工作得到了全面快速发展,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是迄今水务投资规模最大、规划目标实现最好、人民群众受益最多、发展改革成效最明显、行业能力提升最快的时期。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进一步丰富。
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把节约保护水资源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统筹兼顾,把推进水务协调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改革创新,把体制机制和法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现代化方向,把以水务信息化促进水务现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新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为全市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思想源泉。
二是投资计划任务超额完成。
全市积极抢抓国家实施扩大内需的历史机遇,千方百计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投资支持,“十一五”期间,全市水利水电投资再创新高,完成投资达到47.33亿元(其中:水利投资25.2亿元、水电投资22.12亿元),是“十一五”规划目标23.3亿元的2倍,是“十五”期间完成投资12.6亿元的3.8倍。年平均水利投资5亿元,是“十五”期间年平均水利投资的2倍。
三是水利发展规划各项指标完成较好,水务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十一五”时期水务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新增水库总库容6256万立方米,人均库容达到205立方米,在充分挖潜、加大节水的基础上,新增年供水能力1.2亿立方米,人均供水量达到456立方米,水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4.7%。共解决61.2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6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9.12万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6平方公里,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保护面积2273平方公里。新增地方电力装机容量46584千瓦。
水利水电各项主要规划指标都能提前或超额完成任务,其中: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数、水利水电完成投资、新增农村水电装机等指标大大超过“十一五”规划目标。水利基础设施的全面加强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四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加大,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十一五”时期完工“十五”结转续建中型水库工程3件(营盘山、常林河、箐门口),新开工建设中型(五一、小坝子、曼转)及重点小(一)型(黄草坝、木乃河、大箐河、泡猫河、糯干、富母乃、中山、糯董)水库工程11件,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 10.9672万亩。全面完成“十一五”水源开发工程规划任务[中型4件、小(一)型7件]。通过中小型蓄水工程建设并举,“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总库容6256万立方米,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得到较大完善。
五是水利防汛抗旱减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全市自然灾害历史罕见,救灾难度前所未有,水利防灾减灾取得了重大胜利。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夺取了宁洱“6.3”地震水利工程应急除险的重大胜利,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了2009年秋冬至2010年春夏全市百年一遇特大干旱。大力开展防洪工程建设,积极抓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编制落实应急预案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做到确保小(二)型以上水库未垮一库一坝。在第一、二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础上,按照中央提出三年内基本解决病险水库的要求,积极实施专项规划内的4件中型、30件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与全国、全省同步完成除险加固建设任务,提高了现有水库防洪保护能力。开工实施了孟连、江城界河治理工程。积极开展重点城市、经济区防洪工程建设,启动实施了思茅河防洪整治一期工程,镇沅补麻河防洪堤工程。
六是以引水安全、灌区续建配套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建设成绩显著。
“十一五”期间是人民群众受益最多的时期,各级政府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列为水利建设和扶贫攻坚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上级支持下,我市超过61.2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得到解决,远远超过32万人的规划目标,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扶贫效益,有力的改善了农村生活质量。
进一步加大节水灌溉实施力度,积极推进川河中型灌区和一批节水增效示范项目。
2007年启动干支渠防渗工程建设,至2010年共建成300.5公里干支渠防渗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093万元,改善灌溉面积15.82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92万亩,年节水量5019万立方米。
关乎农村农业发展基础的民生水利进一步得到夯实。水利发展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培育,防御自然灾害和维护边疆稳定,以及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七是农村水电建设加快,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
通过实施水务系统负责的2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以及开展宁洱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扩大试点建设,全市新增小水电代燃料农户1060户、4012人,可保护退耕还林面积0.23万亩,保护森林植被面积1.28万亩。全面启动实施世界银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十一五”期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16平方公里,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2273平方公里;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全市县级以上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大;重点地区和城市地下水保护行动进一步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在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突出的水土流失和水生态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
八是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水资源管理体系不断加强,逐步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启动了全市地下水功能区划,划定了地表水功能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全面完成,开展了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工作,完成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组织开展主要江河、湖泊的水质监测工作。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加快实施电子政务系统。
九是水法制建设和水务改革进一步深化推进。
水务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水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力度加大,中小水电资源开发和地下水清理整顿初见成效。水务体制改革方面,市级及十县(区)均成立了水务局。水价改革方面,水利工程供水水价得到调整,水费征收形式多样,收取率得到提高,推进了水价改革综合示范区建设。水管体制改革方面,基本完成国有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推进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水务投融资改革方面,健全了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水务投融资体制,不断拓宽水务资金投入渠道,加大水源工程投融资改革力度,大幅吸纳信贷资金投入水利建设。积极探索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蓬勃发展。水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水务改革不断深化为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提供了新的推动力。
二、水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时期是普洱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时期。抢抓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建设机遇,把普洱建成云南桥头堡的黄金前沿,加快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发展,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普洱、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等,对水务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水务作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水务发展与改革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水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体系不完善,工程性缺水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供水安全保障压力进一步加大,水资源粗放利用突出矛盾还未改变。全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城市、人口、耕地等分布极不协调。水资源量居全省第一(占全省水资源量的14.6%),但近4/5的耕地靠天吃饭,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4.7%,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1/2,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普洱市水利设施中,蓄引水比例不合理,供水保证率低,蓄水工程占总供水量的30.6%;引水工程占总供水量的68.5%;蓄引水比1:2.2,全市供水基本属于引天然径流为主,靠天然径流供水的格局。据公布数据,普洱市2010年人均蓄水库容205立方米,亩均蓄水库容69立方米,低于全省、全国的平均水平。据预测,普洱市2015年、2020年水平年(P=50%)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需水量分别为22.5亿立方米、29.1亿立方米,现状水利工程供水能力11.8亿立方米,2015年、2020年水平年(P=50%)分别缺水10.7亿立方米、17.3亿立方米,缺水率分别为47.6%、59.5%,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对供水的要求不相适应。2009年秋冬至2010年春夏百年一遇特大干旱,充分暴露了全市工程性缺水问题的严峻性,水资源调控能力严重不足,调配体系还很不完善,江河湖库连通性差。城市及农村水源建设滞后,供水安全保障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防汛抗旱减灾保安体系还十分薄弱,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不强。长期以来水利建设欠账太多,防洪工程体系薄弱,江河防洪标准依然偏低,大部分只能通过常遇洪水,拦蓄洪水工程建设不足,非工程措施体系不健全。泥石流、滑坡、山洪等灾害监测与防御能力严重不足。由于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洪涝灾害频发,全市约有40%的人口、15%的耕地和3.14%的工农业总产值受洪水威胁。近10年来,全市平均每年洪涝灾害面积达42万亩、受灾人口55万人、死亡13人,直接经济损失2.55亿元。与基本用水需求相比,供水能力还有较大缺口,抗旱基础设施薄弱,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滞后,抗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抗旱能力偏低,应对气候变化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还不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区域经济、人口将不断增长,防洪抗旱减灾任务将更加艰巨。
三是与人民群众共享水利发展成果、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相比,民生水利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利问题依然突出,约有78万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部分地区建设标准低、水源不稳、保障程度不高。灌区配套和节水改造率低,灌区干支渠完好率低,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72.8万亩,仅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2.6%,与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不相适应,全市还有189座病险水库对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成威胁,急需进行除险加固。
四是部分地区水土资源过度开发、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全市近1/4的国土面积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少部分江河水体质量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区水质性缺水问题突出。
五是水务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行业能力还不适应现代水务发展和加强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水资源管理尚未理顺,供水与排水、开发与保护、排污与治污、水利与水电、水运与水产、上游与下游、城市和农村水资源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管理涉水事务的规划、政策、制度不完善,影响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的转变不足,监督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尚未形成;基层水务管理能力薄弱,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不到位。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缓慢,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建立良性的水价形成机制,亟须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流域规划体系尚未建立,前期工作质量有待改进。水务应急管理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偏低。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对深化水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行业能力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水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十二五”全市水务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建设生态文明富裕普洱对水务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党和国家提出到2020年国民生产总值要翻两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云南省委、省政府在研究省情特点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战略方针,要把云南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团结、山川秀美,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新边疆。普洱市提出,“十二五”时期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全力推进生态普洱、和谐普洱、妙曼普洱建设。如何解决当前全市水务发展所面临的诸如水利基础设施落后、水资源开发程度和利用效率低、节约保护意识差、水资源管理体制以及运行机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对“十二五”水务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水务发展不断拓展服务功能、不断延伸效用、不断丰富内涵,建设和管理任务更加繁重。
二是为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将长期坚持扩大内需,并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全市水务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国家将长期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今后一段时期内还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随着国家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水务作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仍将保持较高的投资强度。省委、省政府对水务发展高度重视,拟出台“以工补农”等重大投资政策,逐步建立稳定的投入体制。这些为全市水务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三是国家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对水务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推进中国面向西南开发桥头堡建设,开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都对水务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四是国家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资源性产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对水务改革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深化水务改革与管理创造了条件。水务发展面临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波动加大、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稳定任务加重等新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务功能的需求更加多样,水务不仅要强化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还要满足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水务改革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五是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极端气候现象增多、水资源分布更加不均、洪旱灾害的不确定性更加突出,水务应对自然灾害的任务更加艰巨。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发展,导致了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加剧,年径流减少趋势明显,径流年内分配更不均匀,洪涝与干旱灾害发生频次增加等发展趋势。全市干旱多发生在冬春少雨季节,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干旱发生频次增加的趋势更加明显。据1950~2010年统计资料显示,普洱市旱灾发生频次、受旱面积、旱灾损失等均呈上升趋势。1991~2010年比1950~1990年时期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受灾人口平均每年分别增长4、5.2、6倍,尤其是1980年以来,增长速度很快。建国以来,全市发生较大洪水379次,平均每年发生6次,据1991~2010年间的20年资料统计,全市平均每年洪涝灾害40万亩,其中成灾21万亩,平均成灾率达50.5%;平均每年受灾52万人,平均经济损失达21800万元,平均万亩受灾面积经济损失达18万元。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为止,平均受灾面积比上世纪八十年代增加了25%,万亩受灾面积平均经济损失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十二五”应对自然灾害对水务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第二章 水务发展总体思路
“十二五”期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普洱市实现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务、可持续发展水务转变的重要时期,是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务基础设施体系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推进民生水利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深化水务改革和加强管理的攻坚时期。必须进一步加快水务发展,强化水务管理,推进水务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水务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水务发展思路
“十二五”水务发展,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要求,以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和云南省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为契机,把水务作为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千方百计加大对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围绕扭转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不足和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两个根本目标,突出加快水源配置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增强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建设三项重点任务,采取进一步加快水务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水务行业服务能力建设四项根本举措,实现普洱水务发展新跨越,为建设生态普洱、和谐普洱、妙曼普洱提供坚实的水务支撑和保障。
二、水务发展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利问题作为水务工作的优先领域,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和防洪安全,努力改善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使水务建设和改革的成果惠及全市各族人民群众。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协调和粮食安全保障战略、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等要求,统筹水务发展的目标、速度、规模、水平,流域区域协调,地表水地下水统筹,水量水质兼顾、防洪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推动流域区域、城市农村、山区坝区水务协调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节约保护,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合理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四是坚持人水和谐,着力建设生态文明。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合理需求,也要满足维护河湖健康的基本需求,更要防止人类对水的侵害;加强水土资源综合治理保护,注重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水务发展与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务保障体系,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水务发展主要目标是:
(1)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全面加大以“润滇工程”为重点的水源工程建设,重点地区、重要城市基本形成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水资源调配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与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地区和重要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启动实施一批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应急供水能力。
2015年,通过多措并举,力争比2010年新增蓄水库容2.65亿立方米,新增总供水能力2.99亿立方米,总库容达到7.95亿立方米,2015年人均蓄水库容力争达到297立方米(按现状人口测算则为307立方米),力争努力实现全市水务设施人均供用水水平缩小与全省人均用水水平差距,全市城乡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
(2)民生水利方面
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务发展格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基本服务均等化,使人人共享水务发展与改革成果。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78.17万人,努力让群众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水。加快推进中型灌区改造,力争完成60%以上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骨干工程配套率为80%、完好率为90%,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5。加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万亩灌区、牧区水利、雨水积蓄利用等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建设干支渠防渗688.5公里。保障粮食主产区和新农村建设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4.08万亩、有效灌溉率提高到24.4%,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4.04万亩。全面完成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小(二)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病险水利设施比例显著降低。加大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基本解决生态环境特别脆弱地区的小水电代燃料问题,农村电气化水平大幅提高,启动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3.53万千瓦,新增小水电代燃料户0.87万户,乡村通电率达100%,户通电率不低于99.9%。
(3)防洪抗旱减灾方面
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建立健全洪水管理、抗旱调度、应急管理制度,完善防洪抗旱指挥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水旱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进一步降低。大江大河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重点地区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防洪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重点地区和重要防洪城市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重点低洼地区和粮食主产区排涝标准得到提高。全市洪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降到1%以下。干旱易发区、重要城市、粮食主产区的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得到加强,应急抗旱能力逐步提高。建立健全洪旱灾害预测、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抗旱调度及应急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4)水资源节约保护方面
建立水资源高效利用及有效保护体系,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重要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重点地区水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流域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全面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健全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强化节水考核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启动农村排水河道水环境整治工程,确定水环境容量,建立入河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制度,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重点地区河段和重点湖库水体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河湖水体功能状况得到改善。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
(5)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方面
初步建立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土资源过度开发的行为基本得到扭转,生态脆弱区、敏感区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区域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状况得到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52.1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保护面积2250平方公里。初步构建河湖及地下水生态保护体系,重点地区河湖生态环境用水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重点河湖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生态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农村河道的水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6)水务法制建设方面
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水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体系,水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基本建立,全社会水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水务依法行政取得重大进展。
(7)水务改革与管理方面
初步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城乡水资源统一调度与管理取得重要进展,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乡村水务服务体系。水务投融资、水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水务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
(8)水务行业能力建设方面
基本建立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体系,水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水务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监督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质量技术监督体系,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水务公共服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提高。
四、水务发展布局
(一)水务发展布局原则
根据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围绕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普宁景城市群发展对水务的要求,根据流域和区域水务发展现状和特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建设力度,提高水务保障能力,形成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务发展格局,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区域协调发展。
水务发展布局遵循的原则,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适应,针对不同的区域发展战略,体现水务对不同需求的支撑作用;二是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强调流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突出流域和区域水务发展重点和要求;三是统筹城乡发展,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城市水务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开发治理与节约保护相协调,注重水资源开发和江河治理的同时,更加重视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
水务发展布局,拟考虑按照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规划。一是按流域进行布局,突出流域水资源特点、水利特点以及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与重点;二是以国家、省级、市级制定的区域发展战略、协调发展规划为依据进行布局,如结合边境地区、少小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普宁景城市群等重点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或总体方案适当细化分区,突出水务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
加大边境地区、少小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重点是中小型蓄水工程、河道防洪工程、灌区配套改造,半山区着重小型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末期使区域内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普宁景城市群等重点区域着力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河湖生态建设,适时开展外流域引调水。根据流域与区域特点,以适应加快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发展新趋势的要求,统筹考虑地区差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重点加强水务薄弱环节的建设。
(二)水利发展总体布局
结合普洱市的地形地貌、水系特点及国民经济发展、水利现状,初步确定普洱市水务发展的区域格局划分为阿墨江中山河谷区、把边江中山宽谷区、小黑江中山宽谷盆地区、景东西部中山河谷区、永平及勐班宽谷盆地区、澜沧江宽谷区、南卡江中山河谷区。
阿墨江中山河谷区:本区水旱灾害以旱为主,应以“治旱为主”,农业种植以山地为主,耕地较分散,基本以引水灌溉为主,已完工的中型水利工程有“常林河水库”。该区土地面积为5503平方公里。
把边江中山宽谷区:该区干旱频繁,农业灌溉以引灌为主,保证率低,本区属我市农业主产区,从远期考虑,必须利用丰富的水资源修建蓄水骨干工程。解决川河坝、恩乐坝工农业生产及城镇用水困难的问题。已建成的中型水利工程有“南洋河水库”、“营盘山水库”,“五一水库”已基本完工,该区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的重点项目为景东县“青龙水库”及江城县“么等水库”。该区土地面积为9176平方公里。
小黑江中山宽谷盆地区:本区以干旱为主,旱情较严重,本区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坝区和山区均有修建蓄水工程的条件,已建成的中型水利工程有“景谷河水库”及“靛坑河水库”,已开工的中型水利工程有景谷县“曼转河水库”。该区土地面积为12399平方公里。
景东西部中山河谷区:本区纯属山区,水资源条件复杂,主要以引水灌溉为主,保障率较低,人畜引水困难,本区森林资源及水资源条件较好,但耕地分散,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优先考虑蓄水,以提高对干旱的抗御能力,应认真解决人畜饮水问题。该区土地面积为1828平方公里。
永平、勐班宽谷盆地区:本区是我市粮食主产区之一,干旱灾害比较频繁,仍以治旱为主,本区坝子耕地面积较大,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已建成的中型水利工程有“昔木水库”及“太平河水库”,该区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的重点项目为景谷县“民乐河水库”。该区土地面积为3269平方公里。
澜沧江宽谷区:本区内山高坡陡、田高水低、耕地零星分布,水资源十分丰富,应尽可能考虑蓄水工程,提高抗御干旱能力,已建成的中型水利工程有“多依林水库”、“东洱河水库”及“信房水库”,已完工的中型水利工程有“大中河水库”及“箐门口水库”,已开工建设澜沧“小坝子水库”,该区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的重点项目为宁洱县“温泉河水库”、思茅区“五里河水库”、澜沧县“南丙河水库”和孟连县“东密水库”。该区土地面积为9569平方公里。
南卡江中山河谷区:本区降水及水资源量均属省、市之冠,山高坡陡,耕地分散,降水量多,仍以旱灾为主,水利建设应因地制宜、引蓄结合,提高抗旱能力,已建成的中型水利工程有“腊福水库”。该区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的重点项目为西盟县“永不落水库”。该区土地面积为2260平方公里。
第三章 水务建设主要任务
一、加快水资源开发利用
根据相关规划,在保护生态和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继续加强水资源调蓄和重要河湖水系连通,实施一批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构建跨区域的水资源配置网络,有效缓解全市工程性缺水突出的问题,全面提高城镇及重要地区供水保障能力。
1. 加强重点骨干水源工程建设
加快实施“润滇工程”为主的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提高积蓄能力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开工的中小型水库建设任务。新建《西南五省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报告》内以中小型水库,蓄、引、提、调等为重点的水源工程,改善城镇和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发展和改善灌溉面积,提高城乡供水和工农业供水保障率。
2. 加快建设支撑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跨流域引水工程
积极进行跨流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统筹解决资源性缺水问题,提高普洱市区等重点缺水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满足城市人饮、工业用水、粮食主产区灌溉用水和改善水生态环境生态用水需求。
3. 大力推进雨洪水、废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利用
扩大污水废水处理再生水使用量,科学合理利用雨洪水,缓解重点缺水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
二、大力发展民生水利
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着力解决全市各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利问题。
1. 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村集中供水普及率
因地制宜采用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新建集中供水、分散供水工程等方式,全面解决农村78.1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积极推进自来水村村通工程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普及率。
2. 加快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加快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步伐,基本建成8处5~30万亩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的节水配套改造,启动1~5万亩一般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建设。
3. 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完成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其他以小(一)型、小(二)型为主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4. 全面开展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消除14座病险水闸险情,确保水闸防洪、排涝和兴利等功能的正常发挥。
5. 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在开展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现代化灌排渠系、雨水积蓄利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等工程。
6. 加大农村水电建设力度
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加快解决无电缺电人口用电问题。全面实施《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2009~2015年)》内普洱市项目建设力度。积极推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7. 积极推进牧区水利建设
根据牧区水资源承载能力,积极推进以节水灌溉饲料基地建设为主的牧区水利工程建设。
三、加强防洪抗旱减灾建设
加强和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建设,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减轻水旱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
1. 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治理
推进澜沧江、李仙江、南卡江等大江大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治理,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经济区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2. 加快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加快干旱易发区、粮食主产区的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及配套设施建设,发生严重干旱时,城乡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工农业生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建设一批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实现水系管网联调联配,应对特大干旱、连续干旱和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得到增强。加大贫困地区、少小民族地区等易旱地区人畜饮水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3. 着力抓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
根据《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规划》,以洪涝灾害发生频繁、灾害损失严重,沿岸需要保护的城镇、乡村、人口耕地较多河流的河段为重点,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逐步提高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防洪能力。
根据普洱市特点,在山洪易发地区开展以监测、通信、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重点地区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4. 积极推进跨国界河流国土防护、州市界水事敏感河段治理
加快重点地区重点河段、重要跨国界河流重点河段国土防护防洪整治工程建设。做好重点水事矛盾敏感地区规划,加强县界、州市界水事敏感河段的治理。
四、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以水源地保护的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水资源保护。
1. 加强高标准节水示范工程建设
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节水减排工作力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建设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加强工业和城市节水工程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具有代表性的节水型社会示范区,推进中型灌区、重点用水工业企业、生活服务用水单位的节水示范工程建设。
继续实施干支渠防渗衬砌建设,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
2. 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加快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加大重要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保障城镇饮用水水质和水量安全。推进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加大水体污染源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
3. 加大地下水保护力度
加大地下水的保护力度,重点做好地下水禁采、限采区划定等工作,采取雨洪水、再生水回灌等措施,补充涵养地下水源。实施报废机井封填处置工程。逐步建立地下水应急与战略储备水源地体系。
五、加强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
重点加快坡耕地综合整治建设。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坚持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逐步构建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水污染严重河湖和生态脆弱河流的综合治理与修复,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
1. 加快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力度
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西南诸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扩大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
2. 加强生态脆弱河湖的修复与治理
根据流域水资源条件,合理确定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目标,在实施全社会节水的前提下,适度实施外流域调水工程,实施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
3. 实施水污染严重河流综合治理与修复
采取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及生活污水的综合整治、外流域引水、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生态清淤等综合措施,加强水污染严重、生态脆弱河流的综合治理与修复,保护和改善生态与环境。加快推进重点河流生态修复与治理以及重要城市河流水系整治,改善水环境。
4. 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人口稠密、水污染严重地区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重点是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沟塘联通与疏浚等,着力恢复河道功能、恢复蓄水功能、改善水环境,努力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的水生态问题。
5. 推进坡耕地综合整治
开展坡耕地综合整治,扩大试点工程范围和规模。
六、加强水务行业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加强水务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行业发展基础,提升水务行业能力。
1. 加强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
充实完善各类水文站网,加强水文巡测基地和水资源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增强水文基础设施综合功能,加强应急机动监测设施建设。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加强国界、州市界及重点县界断面、重要水功能区、重点排污口水质监测设施建设,加快流域水资源监控与保护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旱情信息监测站点建设。
2. 推进水务信息化体系建设
加快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加强各类传输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水文数据中心等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提高信息传输、储存和处理能力。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建设州市界、县界断面和重要控制断面水质水量监测工程,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模以上取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继续提升电子政务水平。完善水务通信网络,大力推进水务信息化资源整合与共享,建立普洱市集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水资源管理、水务电子政务、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监测、城市供排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办公为一体的指挥调度中心。
3. 加快水务应急管理设施建设
健全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设施建设与设备配备。建立应对突发水污染、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应急水源及水源调配设施,建立地下水机井封存应急备用体系。
4. 加强水行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全市水政监察执法、安全监督等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与监督管理设备和手段,提高水行政执法和管理能力。
5. 加强各级水务单位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市局及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活和生产条件。加强基层水务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与管理条件,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完善水务科技管理和推广服务机构;开展水务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务科技创新平台,改善科研条件,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第四章 重点水务建设项目
根据初拟的防洪减灾、民生水利、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行业能力建设等六大建设任务要求,“十二五”规划实施16类重点水务建设工程。具体规划项目及项目特性详见附表。
一、骨干水源工程
1. 中型工程
“十二五”规划续建3件中型水库,新建8件中型水库,另有7件中型水库作为储备项目。
3件续建中型水库为:镇沅县五一水库、澜沧县小坝子水库、景谷县曼转河水库。
8件新建中型水库为:景东县青龙水库、宁洱县温泉河水库、思茅区五里河水库、澜沧县南丙河水库、孟连县东密水库、江城县么等水库、景谷县民乐河水库、西盟县永不落水库。
7件储备中型水库为:澜沧县肯半水库、富本水库、勐垒河水库,孟连县芒蚌水库、帕亮水库,江城县新山水库,景东县三合水库。
2. 小型工程
“十二五”规划续建2件小(一)型水库,新建21件小(一)型水库及21件小(二)型水库。另有10件小(一)型水库作为储备项目。
二、引调水工程
“十二五”规划建设宁洱县磨黑镇集镇引水工程、宁洱县同心乡集镇引水工程、墨江县双龙引水工程、思茅坝引水工程等4件引调水工程。
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十一五”期间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
“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10件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其中续建工程4件,拟建工程6件。
规划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市179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四、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完成规划内14件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加强饮水安全工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保障机制,保证各类饮水工程充分发挥应有效益。“十二五”期间全市共解决饮水安全人口78.17万人。
六、中低产田地改造工程
“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中低产田改造22.78万亩,配套改造渠道长度799.11公里。
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积极调动整合各有关部门力量,全面实施《西南五省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规划》中的项目,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中央财政小农水专项建设,加大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规模,新建11.8万件小型蓄水、引水、提水、集雨水窖等五小水利工程。
普洱市列入《西南五省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均安排在“十二五”期间实施;积极开展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中央财政小农水专项项目建设。
八、防洪抗旱减灾工程
1. 重点河流治理
实施景东县川河治理工程、威远江景谷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镇沅县恩乐江治理工程、景东县三营河治理工程、镇沅县者干河治理工程。建设堤防、护岸39公里。
2. 跨界河流整治工程
开展西盟县中缅界河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7.16公里。
3. 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全面完成《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内的20条河流的22个河段治理。综合治理河道长度共计104.1公里。
4. 城市防洪工程
开展思茅河思茅坝子北部片区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6公里。
5. 抗旱应急系统工程
建设以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旱情监测预警系统、抗旱指挥调度系统等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抗旱体系。
6. 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普洱市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频繁,全市10个县区均有分布。“十二五”期间开展山洪灾害预警系统(非工程措施)建设及部分典型区的工程措施建设。
九、节水及灌溉工程
1. 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
完成规划内的8个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发展及改善灌溉面积40.04万亩。
2. 高标准节水示范工程
完成规划内的11件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21万亩,其中:发展灌溉面积0.7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6万亩。
3. 牧区水利
完成规划内的3件牧区节水灌溉项目,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45万亩。
4. 节水型社会建设
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切实转变全社会对水资源的粗放利用方式,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十、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
完成规划内的55件小(一)型以上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配套改造渠道688.5公里。
十一、农村水电扶贫工程
1. 小水电代燃料工程
“十二五”期间完成澜沧县响水河六级站、镇沅县回复河电站、孟连县芒岗水电站(南马河六级站)等3件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总装机1.29万千瓦,年发电量增加5872万千瓦时,小水电代燃料户0.87万户,保护森林植被面积10.92万亩。
2. 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工程
“十二五”期间完成宁洱县勐先河一级水电站工程建设。规划新增装机容量1.43万千瓦,新增年发电量6460万千瓦时,保护森林植被面积7万亩。
3. 农村水电站增效减排工程
“十二五”期间完成景谷县、宁洱县、澜沧县3个县8座农村水电站建设,新增电站装机容量0.81万千瓦。
4. 农村电网建设
“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展农村电网建设。
十二、水土保持工程
1. 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全市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0平方公里。
2. 西南诸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全市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50平方公里。
3. 其他水土保持工程
全市完成其他水土保持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2.15平方公里。
十三、重点水源地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工程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加强重点水源地保护。全市划定水源保护区35个,完成治污工程7个,建设污水处理厂5个。
启动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水环境治理,改善农村经济社会生存发展条件。
十四、城乡供排水工程
完成普洱市主城区排水管网工程、普洱市主城区北部新区供水管网工程续建,完成建设普洱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及29件城乡供排水工程。
十五、水文水保监测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县界河流水质水量监测站建设,在景东、镇沅、墨江、江城、景谷、宁洱等县新建县界河流水质水量监测站11个。
加强水文和水保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规划在全市开展新增23个水文站点,26个水位站,42个雨量站,10个水质站,23个蒸发站,30个水生态及水环境监测站,15个地下水监测站,16个墒情站,2个实验站,2个巡测基地和3个水质监测分中心等水文和水保监测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水文行业能力建设。开展水文档案馆建设,开展水灾害水文信息监控预警中心建设,推进实施山区性河流防洪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建设洪水预报及风险评估系统、水文系统网络与远程视频会商系统,推进水文水资源预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重点地表水功能区水资源监测能力,加强全市水务系统突发性水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十六、水务行业能力建设
1. 水务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十二五”期间普洱市水务信息化发展建设。创建水务管理信息化基础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应急指挥平台、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库建设、业务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开展普洱市水库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2. 水政监察队伍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市级及10县(区)水政监察队伍基础设施建设。
3. 基层水务站建设
“十二五”期间以提升水务基层管理水平、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规划开展全市85个乡镇基层水务站基础设施建设。
4. 加强全市水务科技建设
深化全市水务科技教育培训,开展水务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5. 加强水利前期工作
积极推进各类水利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切实提升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
6. 水务改革与能力建设
积极开展水务改革与能力建设相关专题。
十七、规划项目投资需求估算
全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估算总投资149.62亿元(不含储备项目),其中:“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4.35亿元,“十二五”期间规划投资126.03亿元,结转到“十三五”投资19.24亿元。
按习惯口径,水利类项目规划投资146.64亿元,水电类项目规划投资2.98亿元。水利类项目中,基建项目投资115.29亿元,小农水项目投资31.35亿元。
第五章 水务改革和管理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务管理
1.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覆盖流域和市、县区两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控制指标体系。
严格取水总量控制,加快重要江河流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建立重要流域和重要区域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健全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充分考虑水资源稀缺程度,形成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合理调整机制。在水量分配方案基础上,鼓励地区间开展水量交易。
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用水效率红线。制定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节水标准,推动节水产品认证,实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初步建立区域及行业用水效率考核指标体系和监督机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各行业用水定额。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强化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
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行入河排污口总量控制,分解提出重点地区、重点河段的入河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水功能区达标管理。加强以县(区)界为重点的不同行政区界河水质监测,完善水功能达标考核机制。
建立地下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划定地下水功能区,核定各地区的开采控制指标。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地下水应急战略储备制度。
2. 加强防洪抗旱减灾应急管理
推进洪旱灾害风险管理,编制完成江河干流及湖泊重点堤防(包括重点防洪城市)、重点中小型水库的洪水风险图;建立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探索建立洪水保险制度。
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指标,进一步做好江河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的编制和修订,推进抗旱应急水量调度预案编制工作,抓好基层防汛抗旱预案编制,完善应急人饮解困方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完善抗旱管理制度,加强水源调度和配置,提高抗旱应急管理能力。编制实施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加强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设。
加强防汛预警、预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水旱灾害损失评价体系。以城市、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为重点,完善转移群众的应急机制。
完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强化责任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开展水灾害水文信息监控预警能力建设、山区性河流防洪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洪水预报及风险评估系统、水文水资源预测预警系统建设。
3. 加强河湖管理
建立完善河湖及水域岸线利用、管理和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河道分级管理制度,明晰河道管理事权。完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加强涉河涉湖建设项目管理。以河道采砂管理为重点,加大河湖管理执法力度,探索和建立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取水口管理。建立完善江河、湖泊和水库库区管理制度。加强参与国际河流管理能力。开展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工作。
4. 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完善预防监督制度,从严控制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山地灾害易发区等区域开发建设活动。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强化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5.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因地制宜,有序推行集中建设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代建制等建设管理模式。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计划、资金使用、质量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健全水利工程运行调度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着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6. 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理顺水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完善水利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和体制。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和落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水利行业安全发展。加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查监督力度。
二、深化水务改革
1.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明晰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责权,实行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进一步推进城乡水务体制改革,统筹城乡水源地建设、供水、用水、排水、废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加强城乡水资源统一调度,完善水资源监控和调度管理体系。加强水能资源开发许可管理。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与管理;积极推进重点缺水地区水权制度建设、培育水市场。
2. 深化农村水利改革
加大对农村水利建设的支持,加强统筹协调,用好农机具购置补贴、财政贴息和“一事一议”政策。争取中央补助支持,促进各级政府逐步加大力度,建立完善“政府规划、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农民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机制,改进项目资金分配办法,建立农业灌溉工程运行管理财政补贴机制,降低农业用水成本。促进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和耕地占用税收入要计提一定比例投入农田水利建设,整合以工代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加快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对灌区末级渠系进行节水技术改造。逐步完善国有水管单位专业化服务与用水户自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09]87号)为指导,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制度改革。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放开经营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责任。落实农村集体组织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和管护经费,完善农村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机制。
3. 深化水价改革
按照国家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要求,逐步推进水价改革,对不同水源和不同类型用水实行差别水价,建立有利于促进节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的水价机制,水利工程供水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推行水利工程供水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农业终端水价制度,建立定额灌溉、节约转让、超用加价的水价形成机制。居民生活用水要逐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4. 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稳定的管理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渠道,足额落实公益性工程两项经费。全面落实水管单位职工社保政策。将水管体制改革延伸到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和维护经费。建立水管单位内部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行管养分离。
5. 完善水利投融资机制
加大各级政府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把水利建设作为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在现有基础上稳定和逐步提高各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中水利投资的比重,中央转贷地方国债资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水利建设。促进财政开辟专项资金渠道,促进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大幅度增加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和防汛抗旱等水利投入力度,增加山洪灾害防治、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小型水源工程、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财政水利专项资金投入。延长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期限,积极拓宽水利建设基金筹资渠道。用好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对中西部地区水利建设重点支持政策。扩大地方水利投融资渠道,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扶持政策,搭建水利投融资平台,扩大水利投融资渠道。
6. 建立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
研究建立与水有关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区域协作机制,建立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的生态补偿协商机制,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方式及相关协商机制。研究试点流域补偿机制。
完善和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收费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等涉水经济活动征收水生态补偿费用,用于对已破坏的河湖生态系统及地下水的治理修复。完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相关政策措施,对造成水土流失的经济活动征收水土流失治理补偿费用,建立完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制。建立重大水利水电工程、调水工程生态补偿机制,对其产生的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给予相应补偿。
三、加强水务法制建设
1. 健全水法规制度体系
完善民生水利方面的法律制度;完善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方面的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水务社会管理方面的制度。出台水源区水质保护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等法规,加快推进水资源论证管理、节约用水、河道采砂管理、农村供水、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等方面法规制定。
2. 强化水行政执法
大力推进水政监察队伍及其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保障,完善水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水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探索加强水务综合执法的途径。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保障水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抓好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水利“六五”普法规划,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建立健全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有效处置水公共突发性事件,保障水事秩序和谐有序。
3. 深化水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水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审批质量。大力推进水务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营造依法治水、管水的有利环境。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发展水务行业能力
1. 建立基层水务发展新机制
加强基层水务管理单位建设,制定加强基层水务的相关政策意见,明确乡镇水务站的性质,解决体制和编制问题。不断加强基层单位管理设施建设和逐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大力改善基层水务工作条件。实施基层水务人才文化和专业素质提升工程,多渠道增加培训资金,分期分批对基层水务职工进行集中培训。创造条件吸引、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基层水务单位工作。
加强基层防汛抗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县区各级专业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完善专业防汛抗旱队伍、民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四位一体的防汛抗旱减灾机制。
2. 大力实施和推进水务人才战略
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水务人才规划,建立各级水务领导干部、公务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和用人机制,从选人用人、考核评价、分配激励、人才引进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大力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层水务文化和专业素质提升三大重点工程。积极推进新一轮水务干部教育培养工作,强化各级水务局长、站长轮训活动。
3. 加强水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加强科技创新机制,积极构建符合普洱市特点的水务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引进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与转化,进一步提高水务技术引进的质量和应用水平。以水务信息化带动水务现代化。
第六章 “十二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和规划任务全面完成,主要从以下方面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制度。
一、科学制定规划,加强分类指导
强化水务规划地位,科学指导各类建设。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或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等事关民生的水利专项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重点江河河道采砂规划、抗旱规划等重点规划,逐步形成功能齐全、覆盖全面、层次配套、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有效支撑全市“十二五”水务发展的水务规划体系。充分发挥水资源管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强化水务发展规划的调控与约束功能,加强分类指导,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做好重点水务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完善规划前期工作的立项、技术评审和咨询论证评估、公众参与、批准、发布、实施、后评估等程序,使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工程建设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严格执行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制度,确保规划的纲领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前期工作,确保质量水平
积极研究制定政策,加快水务前期工作,加大水务项目储备。加强防洪骨干工程、重要水资源调配工程以及惠及民生的各项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储备。建立前期工作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前期工作招投标机制,建立严格的前期工作设计单位准入制度和审查审批终身负责制。高质量的前期工作是确保规划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要严格管理,确保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建立水务项目储备库;精心选择好勘察设计单位;确保必须的前期工作设计周期;保证前期工作的必要投入;建立各类专家的咨询论证制度;严格审查审批程序。
三、强化责任管理,健全协商机制
加快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理顺各级政府水务建设投入的关系,合理划分市、县(区)各级政府的事权,加强各级政府对水务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水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健全部门之间的协商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要把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水务建设责任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围绕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建立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重要事项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约束性指标,应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强化政府和部门责任。水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约束性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四、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公众参与
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推进公众参与制定规划目标和规划任务,建立有效的社会管理和实施机制。加强“十二五”水务发展规划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明确责任,逐级落实各项水务管理政策,提升水务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水务规划实施的社会参与进程,创新水务建设各个环节的公众参与方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加强水务“十二五”规划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重大水污染事件等突发性事件的社会预警和应急制度,明确各类预案的群众响应机制,增强全社会应对水危机和风险的能力。
五、创新投入机制,稳定资金来源
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水务建设资金稳定投入,充分用好、用活、用足各级水务投资政策,落实好配套资金,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大干水务建设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对普洱水务建设资金投入。优化水务建设投资结构,强化市、县(区)财政水务投入职责,明确各级政府水务投入与财政支出的合理比例。调整水务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重点,加大贫困地区和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吸引各类资金,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水务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水价和产权制度改革,理顺各利益主体的关系,按照国家、集体、社会投入相结合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务投融资机制,提高水务建设投融资能力。鼓励民营资本、外资、金融资本投资水务产业,支持民间和外商以各种形式投资参与经营性为主的水务项目建设和运营。运作好各级水务建设投融资平台,力争多渠道、多元化筹集水务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为全市水务建设发展提供重要的投入保障。
六、深化水务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加快水价改革,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体系,促进用水结构调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费收取率。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确定财政补助范围和方式,落实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经费、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两项经费”。深化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实行事企分开、管养分离。完善工程管理制度、管理体制、管理责任制度,扭转水务工程重建轻管、权责不清、绩效不佳、机制不活的突出问题,小(一)型水库要有管理人员、有管理房屋、有管理制度、有管理经费的“四有”目标。明晰工程产权,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实施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建立用水户自主管理与水管单位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七、健全法规制度、强化依法行政
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督,做到“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实施有偿使用、统一管理水量和水质。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水事纠纷调处率达到90%以上,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水务发展环境的重大水事纠纷。
八、重视科技人才,提高创新能力
树立科技兴水思想,总结提炼符合普洱市特色的水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引进水务先进技术,加强水务科技管理,加大水务科技投入,发挥水务社团组织平台。抓好普洱市水务专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水务人才教育培训,全力推进全市水务科技进步和创新工作。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