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后大闹医院又踢坏3辆车 男子因寻衅滋事罪获缓刑

28.05.2016  10:47

男子冯某因醉酒被送到医院治疗时,借着酒气不但不配合医生的治疗,还大闹医院急诊科,并对停在停车场内的3辆车“拳打脚踢”。西山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15年10月7日晚上,27岁的冯某和朋友相聚喝酒。22时30分许,因过度饮酒,朋友将他送到了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急诊科。可神志不清的冯某不但不愿意配合医生,还在急诊科内大声吵闹。

保安人员把冯某劝出急诊科后,他又跑到停车场大吼大叫阻碍车辆进出,并对3辆轿车进行“拳打脚踢”。接到报案后,棕树营派出所民警赶到了医院将冯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

经鉴定,3辆车损失共计价值3832元。案发后,冯某家属已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

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冯某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记者 林舒佳(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