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莅临云南督导检查工作

15.12.2014  17:15
      12月2日至5日,按照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司法部等11委办部局《关于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中国保监会财险部何浩副司长为组长的督导组一行8人,被指派对我省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先后召开了省级、昆明市级、石林县级三个层面的汇报会,实地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和石林县人民医院的调解室、警务室进行了检查,并详细查看了相关台账资料。云南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了省级层面的汇报会。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结合部门职责分别进行了汇报。期间,吉志勇副厅长代表司法厅参会汇报。
  督导检查结束后,督导检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充分肯定了云南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成果,认为:今年以来,云南省按照《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形成了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初步遏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能力逐步增强,各部门在工作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党政高度重视,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二是打防并举,坚决依法处置涉医违法案件。三是注重调处机制建设,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显现。四是构建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化解医疗纠纷。五是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何浩组长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持续推进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要积极探索,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建立“三调解一保险”的制度体系。在今后工作中要重点落实四项工作:一是要落实深化医改措施,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二是要严厉打击、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延伸服务,完善第三方调解和赔偿机制。四是要加强宣教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