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03.04.2018  23:36

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2017年,抓住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契机,结合《健康扶贫30条措施》中医保待遇优惠政策,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即时结报,这标志着我州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2017年,我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逐年调整提高,从2015年分段报销比例50%-70%比例提高2017年的55%-75%,统一提高了五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从2015年度的20万元提高到2017年度的30万元。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大病保险倾斜政策,起付线从6000元降低到3000元,年度报销限额提高50%,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70%,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提高保障水平。 二是覆盖范围更加全面。 全面贯彻落实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覆盖统筹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参保居民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截止2017年底,城乡居民大病参保人数从2015年的448046人增加到2017的477805人,参保率达97.7%;同时,实现246808人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并全部在医保系统中标识完成。 三是筹资管理进一步规范。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和效率,全面实现统一归口管理,全面推行州级统筹,2016年12月底,全面清理完成各县市原新农合结余资金,统一上划州级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实行统一筹资统一管理,从2017年度起全州的大病保险实行统一集中投保。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是报销渠道更加快捷。 大病保险服务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提高,2017年9月28日,怒江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正式上线运行,实现系统联网同步结算大病保险,真正为老百姓带来了“少跑腿、多报销”的便利服务。11月6日,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即时结报,使参保群众享受质量更高、成本更低的人社服务。 五是措施落实更加有力。 贯彻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倾斜政策落实力度,通过打出“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限额及报销比例、扩大保障范围、‘一站式’及时结报”等组合拳的方式,提升保障水平。2017年怒江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直接赔款支出1114.31万元,分项理赔次数13555件。其中,以“首次报销+二次回补”的方式赔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23人次,共计951.30万元,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四重保障”兜底后报销比例达到92%的目标,切实做到精准扎实,全面助推医疗保险健康扶贫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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