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省级生态村创建获得省政府命名

22.04.2015  13:22

2015年3月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关于第九批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和第二批云南省生态文明村的通知》(云政函〔2015〕23号),对我区麦地塘、小河、周达、铁冲四个省级生态文明村进行了正式命名。

在此之前,盘龙区辖区内42个涉农行政村(含社区)已全部创成市级生态村。为进一步提升创建成果,盘龙区自加压力,加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组织麦地塘、小河、周达、铁冲四个行政村开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市两级环保部门组织的专家考核验收。

本次省级生态文明村得到省政府命名,对于盘龙区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发展生态农业、以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接下来我区将继续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