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批准发布《高寒粳稻区水稻栽培技术规程》和《一般湿地认定》两项地方规范

09.06.2017  22:31

近日,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单位的专家分别对《高寒区粳稻栽培技术规程》和《一般湿地认定》两项地方规范进行了技术评审,在完成相关程序后,对上述两项地方规范进行了批准发布。

高寒粳稻区水稻栽培技术规程》地方规范的制定,有效弥补了滇西北及类似区域高寒粳稻在生产中针对大面积应用品种缺乏和栽培技术粗放落后缺陷,可作为全省及类似高海拔冷凉气候区域科学种植高寒粳稻的主要依据,对提高水稻单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粮食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一般湿地认定》地方规范的制定,一是可以解决随着社会对湿地资源利用强度的加剧,特别是亚高山沼泽湿地受到严重威胁甚至遭到破坏,导致湿地面积萎缩、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等问题;二是更好进一步贯彻实施《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重要技术支撑,只有通过湿地认定,才能将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纳入《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法律框架内,进行有效保护,对促进湿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实现湿地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