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卓赴思茅区检察院督导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5.03.2016 00:31
本文来源: 检察
2016年3月8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肖卓深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并对该院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调研期间,肖卓一行四人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世清等人的陪同下,听取了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陈奇和思茅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志荣对思茅区区情的介绍和区院检察工作及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区院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答了全省六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院在四项改革内容的试点工作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和解决办法等。针对思茅区院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院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诸如对推进建立完善司法责任制工作缺乏实质性的工作探索、对首批入额检察官如何办案履职等尚无明确划分界定等具体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指导。同时对思茅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可供总结借鉴的工作经验的问题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是要紧锣密鼓行动起来,做到思想和行动统一,在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官司法责任权力清单等具体改革工作上动真章出实效,积极探索并积累经验;二是要突出工作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的使命感,团结齐心,敢为人先,克服思想顾虑和分歧认识,排解困难早见成效;三是要积极请示汇报,全力争取党委政府对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支持和帮助;四是要与法院联合行动,共同加强请示汇报,形成工作合力;五是要勤于学习并敏捷于行,对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政策规定等都要学习理会更快更深入,切实担负起试点院的责任,尽快投入相关改革试点工作并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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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2016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