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在国家级经开区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业务交流会议

04.01.2016  17:25


12月23日,我厅召开会议,对在我省各国家级开发区率先试点推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上海 自贸区 )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进行工作部署和业务交流。会议由马永福副厅长主持,滇中新区、昆明经开区、曲靖经开区、嵩明杨林经开区、大理经开区、红河蒙自经开区、昆明高新区、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区相关负责同志和我厅外资处人员参加。

马副厅长指出,《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下发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在我省的推广工作,因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经验涉及多个领域,目前现行的四个自贸区的面积也都在120平方公里以内。根据省政府领导的相关指示,决定在我省的各国家级园区进行试点推广。

马副厅长强调,为进一步做好试点推广工作,请各国家级开发区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和省政府领导指示,高度重视上海自贸区经验推广工作,制定符合本区情况的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实施方案,争取于2016年初开始进行推广工作,到2016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国务院文件要求的全部推广工作。

会上,各国家级开发区还就在本区内开展上海自贸区经验推广工作进行了相关业务交流。

 

来源:  外国投资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