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中介入围项目公告
1. 采购公告内容:
一、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呈贡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昆明市呈贡区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中介机构服务资格入围招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昆明市呈贡区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中介机构服务资格入围招标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 招标概况
1、 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中介机构服务资格入围招标
2、 项目编号:YNTT201503097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招标范围: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等相关规定,对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清算审核,入围土地增值税清算等业务。本次招标将入围5 家中介机构,在税务机关的委托下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施清算审核工作。
5、 服务期限:3年。根据工作实际,对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在每一项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开展前,由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的中介机构并签订委托协议书。
6、 服务要求:入围机构在受到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委托后,应派驻含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注册评估师在内的不少于三名人员的工作组,在投标人的委托下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施清算审核工作。在清算审核中,应遵守行业规章制度,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获取充分、完整、真实证据基础上,保证审核工作进度和质量,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真实、合法的报告、核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表格,报告应具体明确指出存在问题及处理依据,且有两名以上注册税务师签名盖章,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纳入行业监管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并定期通过年度年检;
2、 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3、 中介机构及人员执业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该项资料以各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4、 拟投入的执业团队需在8人以上(含8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不低于两人、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不低于两人、执业注册造价师人数不低于两人、执业注册评估师人数不低于两人;
5、 中介机构在招标时点的上一年度中全省行业排名30位以前(含30位),或具备行业(A)级资质。该项资料以各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6、 2011年以来承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不低于三个项目;
7、 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04-09 14:32 至 2015-04-16 14:32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 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04-30 09:30。
3.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呈贡区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龚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杨工
联 系 电 话:13658837994
传 真:0871-65895558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 发布人:昆明信息港徐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