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01.05.2015  00:1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9月22日至10月1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勐海县进行了巡视,并于11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勐海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林业、水务、财政、国土、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力度,强化对水务部门的重点监管,从源头上堵住项目资金和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监管漏洞。切实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和惠民资金,规范资金分配、拨付和发放,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并跟踪检查。利用门户网站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2014年9月举办财政惠民政策培训班,重点向乡镇(农场)财政所人员讲解各项惠民政策及资金的发放、管理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采取电视、广播、手机短信、设立固定公示栏、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惠民政策。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队、居)务“三公开”制度,认真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强化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能力。认真开展述廉和民主测评工作,2014年2月24日,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安排4名科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述廉和民主测评工作;2014年12月29日,对12个乡镇(农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加大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2014年共对5名干部开展审计工作。

2、关于“‘苍蝇式腐败’、‘小官贪污’问题突出”整改情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突出案件查办,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2014年共审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20人,其他人员2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3人,开除党籍处分15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5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开除公职处分2人。同时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降级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1人,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1人,恢复党员权利1人,解除行政处分4人。收缴各类违纪资金44.09万元。2015年1月,对冒领低保资金的5名社区党员立案调查。强化县纪委对乡镇(农场)纪委的领导,促进乡镇(农场)纪委大胆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督促县属部门、乡镇(农场)选好、用好、管好中心站所负责人、村组(队组)干部。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方面的学习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等,2014年共开展各类培训29期2941人次参训;组织收看时代前沿知识讲座11期3519人次;播放《杨善洲》、《警钟长鸣》等各类反腐倡廉电教片80余场6000余人次受训;向科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洁短信1300多条。

3、关于“在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整治中存在挤占、挪用土地整治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整改情况。2014年12月31日,县委常委会第46次会议对全县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整治工作进行深入研究。严格执行《勐海县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严格土地管理,切实做好土地的利用开发,2014年新增耕地3.6万亩。对土地整治项目开设专户进行专账核算,银行预留印鉴有专人管理。土地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各项非税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严格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实施项目资金使用申报制度,按工程进度予以拨款,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强化对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2014年,对2013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景真?菩提缘避暑山庄项目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以及勐海县2014年滑坡治理项目实施审计。通过审计,审减金额1065万元,核减率达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