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改革举措落实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10.02.2015  11:21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强化改革举措落实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2015年1月29日)

  2014年,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从云南实际出发,谋划和实施了一批农业农村重要改革,突出实施了农业庄园、兴水强滇、美丽乡村、森林云南、扶贫开发、民生改善等重大发展举措,扎实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民生显著改善,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是富民强滇的基础和支撑,目前仍是突出“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仍然在农村。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具体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突破口、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着力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总抓手,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着力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主要目标是: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860万吨以上,农业增加值增长5.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

   一、牢牢守住底线,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

  (一)巩固提升高原粮仓。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国家增加地方储备粮计划。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严格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播种面积底线,力争谷物基本自给,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继续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500万亩以上。突出水稻、玉米、马铃薯、麦类等主要粮食作物,实施十大科技增粮措施,完成1000片粮食高产创建。积极发展优质小杂粮,提高种粮效益。

  (二)做精做优特色产业。实行农牧结合,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推进高原生态牧场创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生猪、肉牛、肉羊、肉禽、蛋禽和奶源生产基地,加快山地牧业发展。继续实施蔗糖产业振兴3年行动计划。开展茶叶、蔬菜、花卉、水果、蚕桑、橡胶、咖啡、三七等基地标准化创建。深入推进冬季农业开发。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网箱养殖,推进100万亩库区生态渔业建设。

  (三)加快做强高效林业。加大扶持力度,推进高效林业转型升级。建设木本油料基地200万亩,加强新产品研发和精深加工,推动木本油料产业提质增效。编制实施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建设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县和示范基地。规划建设一批林产品加工产业园区,打造一批投资上亿元、产值上亿元的“双亿元”林产业项目,推动林产业集约化、集群式发展。培育认定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和林农专业合作示范社。加强生态建设,完成营造林600万亩、低效林改造400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110万亩。

  (四)培育壮大水体经济。立足全域水体资源,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开源与节流并重、发展与民生并重、抗旱与防汛并重、减排与治理并重、政府与社会并重,加快发展水电经济、水运经济、水生经济、水游经济、水岸经济,强化水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云南省由水资源大省向水产业大省、水经济强省转变。制定实施加快发展水体经济的指导性意见和综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加快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