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为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08.03.2017  21:05

核心速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对“十三五”时期我省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做出部署。《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省新增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个、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70个,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1—2个,建设129个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30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新建1个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达到100亿元。

强化创新主体地位

大力实施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到‘十三五’末,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这是我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出的明确目标。要建设创新型省份,关键任务是解放和激发科技潜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作为我省加快创新步伐的又一有力举措,此次印发的《方案》对坚持市场导向,发挥企业家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的关键作用,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发展技术市场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方案》提出,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梳理科技成果资源,建立面向企业的技术服务机构和网络平台,发布科技成果信息,加强科技成果转移扩散,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鼓励医疗机构、医学研究单位等构建协同研究网络,加强临床指南和规范制定工作,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

同时,《方案》紧扣科研成果落地的载体是企业这一关键,提出鼓励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挥行业骨干企业、重点科研院所的主导作用,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

营造转化良好环境

制约创新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科技体制改革实施主体、实施对象、监管部门处于新的适应期。”在2017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省科技厅厅长徐彬谈到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时,直言薄弱环节。引导动力不足,管理手段长期不变将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对此,《方案》就强化政府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进行了明确。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建设云南省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并以“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连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创新要素,建设一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区域性技术交易服务平台;鼓励各州、市建立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形成不同层级、不同领域技术交易有机衔接的新格局。

为发挥好财政资金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作用,我省将依托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采取设立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信贷资金、创业投资资金以及各类社会资金加大投入, 重点支持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点支柱产业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基地和人才的支持力度。此外,通过健全省、州市、县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网络,增强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服务能力,建设覆盖所有县、 市、区的县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提升服务产业能力

为让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服务我省产业发展,《方案》提出,我省将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汽车和新材料、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重点支柱产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在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方面,我省将依托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众创空间,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海外归国人员等高端创业人才入驻众创空间,有效支撑实体经济发展;以贫困地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等为载体,打造“星创天地”,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利条件。

在建设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载体方面,我省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骨干企业等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大学科技园等创新资源集聚区域,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引导科技成果对接特色产业需求转移转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产学研协同,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重点围绕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点支柱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建设一批通用性或行业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云报全媒体记者 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