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采取措施加快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3月29日,省财政厅认真学习陈建国厅长在《关于加快2016年预算执行进度的督查专报》的批示精神,在梳理总结第一季度预算执行进度情况的基础上,围绕“相关部门必须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的要求,认真分析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一季度执行情况,并结合审计等部门反映出的问题,在确保落实好六项督查建议的基础上,将采取四条措施,切实加快财政社会保障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率。
一是落实部门和预算单位责任制度。 2016年预算批复后,会同相关部门将年度预算支出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项目单位(部门)、责任领导和经办人,将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等内容随同资金下达文件同时印发,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衔接紧密、齐抓共管、共同促进的良好格局。
二是建立执行分析常态化制度 。每季度召开部门预算执行分析会,通报每月预算指标下达情况和执行进度,对资金下达晚、执行慢的项目深入分析;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及具体责任人,督促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开展约谈,做到特殊问题单独约谈,不同项目专项分析,重要问题专项解决。
三是促进预算执行“又好又快”。 进一步提高自身及督促部门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重要性的认识,深刻认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是稳增长的重要措施,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方法。努力实现预算执行工作又好又快,“好”是基础,“快”不封顶,“好”中求“快”,质量优先。
四是推动预算编制不断向科学化迈进。 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的基础,预算编制的越科学、合理,越有利于预算执行。在2016年预算编制中,部分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将通过今年的预算执行管理,推动各部门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将财政预算安排与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有机衔接,对今后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推进系统梳理和统筹谋划,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进政府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