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切实加强进口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

23.03.2017  17:45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省局印发《关于加强进口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管。一是规范主体准入。严格清查销售进口食品主体资格,对无证经营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查处。二是突出重点监管。以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品种、商场超市、专营店、贮存场所等为重点,积极开展监管工作。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各地结合进口食品销售监管的实际,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特别要加大对进口网络食品销售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四是强化市场抽检。合理分配监督抽检品种,树立问题导向,规范做好抽检后处理工作,严防不合格进口食品流入市场。五是提升守法意识。一方面要加强对消费者食品消费常识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要对销售者定期开展进口食品销售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和道德教育。六是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各地结合实际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边防、公安、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检查。七是要结合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曝光的进口食品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重点监管。八是边境口岸地区要结合实际,依法对进口食品和边民互市交易食品采取可行的办法措施进行有效监管。通过加强进口食品销售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