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出台《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24.06.2016  18:24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近日,楚雄州政府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发改、工信、住建、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环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15个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积极支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本行业、本领域内特种设备安全。

该意见就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负责,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协调机制,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经费,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各乡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州、县、乡三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状,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及时研究和解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