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做好“六五”普法工作

21.05.2015  18:54
      “六五”普法期间,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立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把普法教育工作与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结合起来,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积极受理和调解消费纠纷,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费维权能力,拓展了消费维权途径,营造了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为推动“六五”普法工作、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结合“3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 这些活动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普遍关注,宣传效果明显。       二是结合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通过消费警示和典型案例的发布,向消费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2011年以来共发布消费提示96条,向社会公布132个典型案例;通过开展“百场消费维权进校园百日行动”和在全市中小学生中连续四届开展青少年及维权志愿者维权故事征文比赛,扩大向青少年学生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教育面,提高青少年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认识和能力;通过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五进”和送法律法规、送消费知识、送维权服务“三送”深入开展送法活动;通过建立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和专业律师维权志愿者队伍,壮大宣传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帮助消费者维权的力量;通过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进一步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共同建立法律维权联盟,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搭建用法律武器维权平台;通过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向社会各层面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结合受理调解工作 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宣传法律法规。 在调解和解决消费投诉中,注重向消费者和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针对投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加强投诉分析向社会公布,对广大消费者进行消费指导并督促企业加强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