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指导 确保学生用粮质量安全

20.05.2015  14:33

  为确保楚雄州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食品安全,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全州学生食堂粮油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楚雄州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面推行集中采购模式,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粮油供货商。
  为做好粮油供应商资格审查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八方面资格审查标准。同时,要求各县市建立粮油供应商资格退出机制,对因供应粮油产品质量等造成较大损害事实的供应商,将终止供应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与楚雄州内任何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楚雄州学生食堂粮油供应品种的等级及质量标准,以及粮油质量管理相关要求。
      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工作,并明确相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以确保全州学生食堂粮油质量安全。

出处:楚雄州粮食局 发布人:5323000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