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印发 《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15.12.2017  05:57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加强和改进党内法规工作、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部署安排。

实施意见》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各方面各环节,扎实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坚强党内法规制度保证。

实施意见》提出,要聚焦中央提出的“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目标,遵循“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4大板块”的“1+4”基本框架,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工作体制机制,有力保障党内法规事业持续发展,使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内容更加科学、程序更加严密、配套更加完备、运行更加有效。

实施意见》强调,必须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整统一,严格遵从和执行中央党内法规制度,确保法规制度体现党的意志、符合中央精神。

实施意见》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夯实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层基础,调动各级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上位党内法规制度细化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制定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制度,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在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贯彻执行到位,为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加快补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短板,注重总结提炼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强自身建设等实践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鲜活经验,把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党内法规制度固化下来。

实施意见》强调,要科学编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要求等,有步骤、分阶段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备案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上下衔接、协调统一。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考核办法。严格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抓紧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大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解释力度。强化党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服务保障,把加强党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教育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必修课程。压实执行责任,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担起责任,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监督工作机制,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履行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有足够力量开展党内法规工作。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性教育,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党内法规人才培养选拔力度,优化专业和经历结构,着力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勇于担当负责、甘于吃苦奉献的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