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中考加分政策出炉 鼓励性加分取消分值降低

16.05.2017  12:52

    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8日正式开始。近日,2017年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规定出炉,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少数民族、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升学成绩基础上获得3至12分不等的加分照顾。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中考加分照顾规定在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等方面均进行了调整。2017年,昆明中考加分政策进行了大大“瘦身”,加分类别由原来的7类降为5类,取消了三好学生等两项鼓励性加分,仅保留政策性加分。保留的加分照顾项目中,最高分值也由20分降为12分。

    具体而言,初中阶段获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全国性运动会获得相应名次的学生将不再在中考中享受加分照顾。烈士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获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可享最高加分照顾,分值为12分。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每一项加分的具体审核部门,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审核部门对加分照顾考生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严格审核。若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照顾条件的,可选分值最高的一项实行加分照顾,其余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自2016年昆明中考迎来总分从880分调整为600分、招生划分为三类分四批次进行等改革以来,不少学生和家长均呼吁对加分政策进行“瘦身”。

    对于此次发布的加分新政,不少和学生家长均叫好:“取消了部分有人为因素的加分项目,且加分值都有所降低,相比原来更加公平。”但也有不少家长表示,希望加分政策在加分项目和分值上进一步进行调整,“根据今年中考的情况,大家分差都较小。

    据了解,此次昆明市对中考加分照顾规定进行调整,所保留的每一项政策都有教育部和省里的依据。

    2017年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规定细则:

    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

    1、烈士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12分。

    2、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

    3、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9分。

    4、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6分。

    5、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照顾3分。

    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照顾资格审核,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其他加分照顾项目由其父(母)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军人子女须由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审核)。

    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1、获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12分。

    2、获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9分。

    3、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6分。

    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审核。

    少数民族

    户籍在民族自治县、其他县(市)区的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照顾6分。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民宗部门负责审核。

    农业人口独生子女

    云南省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照顾6分。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卫计部门负责审核。

    归侨(侨眷)子女、台湾籍考生

    归侨学生、归侨(华侨)子女、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奖的侨眷子女、台湾籍考生照顾6分。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或市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审核。

    符合以上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学校领取《昆明市普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审核表》,到相应的审核部门办理加分照顾审核手续,录取时按相应的加分分值计入升学成绩。若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照顾条件的,可选择分值最高的一项实行加分照顾,其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编辑:任骥远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