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打击假劣食盐工作
为严厉打击假劣食盐,稳定云南盐业市场,保障我省人民群众用盐安全。近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列席会议。会议由省食药监局党组成员、李靖国副局长主持。
会议对打击假劣食盐、维护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通报相关情况,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听取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近年来开展打击假劣食盐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当前开展打击假劣食盐形势,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各级食盐监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和实时实地监管的措施,严打假劣食盐流向监管市场,特别是相对薄弱的区域和环节。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紧密协作,不断创新技术手段,提升食盐监管信息化水平,做到可追溯、可追踪,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对假劣食盐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保障食品安全。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由省食安办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假劣食盐专项整治行动,保持打击假劣食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进一步完善各职能部门会商机制,建立健全打击假劣食盐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的重要作用,切实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真正形成多部门整体合力。三是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打击假劣食盐。四是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使用标准、使用范围,把其纳入重点监管商品严格来源、追溯去向。五是进一步强化食盐专营制度,杜绝外省假劣食盐进入云南市场,外省市盐产品进入云南市场,必须到我省盐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六是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加强监督抽检工作,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测,积极开展风险交流工作。七是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地方性法规,为打击假劣食盐提供法律依据。八是进一步加大对盐政执法经费投入,加强对盐务管理部门建设和支持力度,增强监管力量,确保打击假劣食盐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我省食盐市场秩序。
来源: 综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