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重招)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嵩明县财政局的批复,“嵩明县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重招)(项目编号:SZZB-15D016)”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嵩明县人民法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1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台式电脑 | 20 | 台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2 | 笔记本电脑 | 15 | 台 | |
3 | 复印机(黑白) | 1 | 台 | |
4 | 复印机(彩色) | 1 | 台 | |
5 | 装订机 | 1 | 台 | |
6 | 碎纸机 | 3 | 台 | |
7 | 验钞机 | 2 | 台 | |
8 | 扫描仪 | 5 | 台 | |
9 | 传真机 | 4 | 台 | |
10 | 照相机 | 5 | 台 |
1.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
1. 3交货地点:嵩明县人民法院(用户指定地点)。
1. 4本项目整体报价,整体成交,不允许拆分或漏项。
1. 5采购预算价:26.66万元
1. 5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并加入电子标书内):
1. 5.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经营范围在许可内。
1. 5.2供应商若为外地企业的需要在昆明设有办事处,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5.3供应商需具备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且能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1. 5.4供应商需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为2012、2013、2014年度,成立未满3年的企业,由成立之日起至2014年);
1. 5.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供应商资格被取消等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 5.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4-08 16:08至2015-04-1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
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
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
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 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4-16 09:00。
3. 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
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嵩明县环保局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嵩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余海
地址:嵩明县城黄龙街北延线
电话: 0871- 67921185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明清清
地址: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201室
电话:0871-63116344
传真:0871-65015383
备注: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获取最新信息。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3.2条规定进行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光盘1份;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递交不再接受。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 发布人:昆明信息港徐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