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禁止道路运输铁水的通知

13.02.2015  11:22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禁止道路运输铁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消除全市道路运输铁水存在的极大安全隐患,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禁止道路运输铁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禁止道路运输铁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道路运输铁水是近年来随着我市钢铁行业发展而出现的新情况,也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全市钢铁行业布局不优、产业链不完整等因素产生的结果。道路运输铁水曾对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我市钢铁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玉溪市、县区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运输铁水工作,各级安监、交通、公安、工信、质监等相关部门一直把铁水运输作为重大危险源加以严格监控和管理。但是,铁水作为危险货物,具有温度高、热辐射强等特性,铁水运输是高危作业,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极大。当前,我市面临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安监部门近期对我市安全生产检查提出禁止道路运输铁水的要求,我市决定禁止道路运输铁水。为此,全市上下要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切实开展好全市禁止道路运输铁水工作,彻底消除道路运输铁水安全隐患。

  二、禁止道路运输铁水要求

  2015年4月1日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道路运输铁水,彻底消除道路运输铁水安全隐患。

  三、禁止道路运输铁水的保障措施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禁止道路运输铁水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围绕全市禁止道路运输铁水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开展好宣传引导工作,做好相关企业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和管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道路运输铁水的违法行为,确保按规定禁止道路运输铁水。

  (二)各相关部门履行好禁止道路运输铁水的监管职能

  工信部门负责继续深化钢铁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优化合理产业布局。依托玉溪钢铁集团,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完善产业配套,延伸产业链;合理规划炼铁、炼钢产业布局,严禁新增铁水异地运输钢铁产能;认真贯彻落实《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督促引导市内已通过国家认定的铸造用生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认定标准,提高铸造用生铁的产量和质量,为全市发展铸造和装备制造产业提供原料保障;加强对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全市禁止道路运输铁水的要求,加强道路巡查,对道路运输铁水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做好禁止道路运输铁水工作。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 发布人: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