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字号专题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12.04.2016  14:42

各州市、滇中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昆明老字号企业协会:
  现将《商务部 办公厅 关于开展老字号专题调研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123号)转发你们,请各州市及滇中新区按照商务部要求,结合属地中华老字号和 云南 老字号企业发展情况,一是组织和指导中华老字号企业于2016年4月20日前通过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 http://zhlzh.mofcom.gov.cn )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填报2012年-2015年经营情况,对拒不按要求填报的企业,商务厅将按相关规定启动撤销企业“中华老字号”资格的程序。二是对照调研提纲对属地老字号企业进行一次摸底调研,通过摸底调研掌握老字号发展基本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强老字号的政策性建议,并将调研报告于2016年4月28日前报省商务厅。三是请昆明老字号企业协会于2016年4月28日前上报一篇关于云南中华老字号企业现状与发展政策建议的报告。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字号专题调研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
                                    2016年4月11日

  联系人:刘海峰、涂文亮,电话:63210024、63210113

来源:  商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