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举行2016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
省法制办举行2016年度
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
2016年3月11日上午,省法制办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郑重举行《2016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
签字仪式由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同志主持,并代表办党组作了简要动员。他强调指出,签订《2016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是本办历史上第一次,意义重大。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部署和任务的需要,确保2016年本办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的一次有益偿试,也是贯彻办党组提出的“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要求的具体体现。之前,办党组已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办承担的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每一项工作任务均由相应的处室进行了认领,并明确了完成的期限。三是通过签订责任书,使各单位负责人有效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做到业务目标工作与共性目标工作有机结合,业务目标与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责任书签订仪式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的办领导签订了责任书。
责任书签订仪式现场
机关党委唐建国专职副书记与马忠华副主任签订责任书
综合处(人事处)胡江天处长与马忠华副主任签订责任书
经济立法处王珲处长与黄旻副主任签订责任书
行政立法处何明宣副处长与黄旻副主任签订责任书
执法监督处周云慧处长与杨宏敏副主任签订责任书
行政复议处刘纯处长与杨宏敏副主任签订责任书
规范性文件处杨瑞碧处长与张宪伟主任签订责任书
依法行政指导处秦少军处长与马忠华副主任签订责任书
法律顾问处张洪波处长与张宪伟主任签订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