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副主席高峰督察督导红河河长制工作

20.07.2018  11:26

2018年7月11日至13日,根据《2018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安排,省政协副主席高峰带队,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刘宁笙、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荣、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王永全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督察组对玉溪市、红河州红河流域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察督导。

督察组实地核查了红河新平县嘎洒段、个旧市蔓耗段、河口县界河段河长制工作情况,对马堵山电站网箱养鱼取缔推进、金平等地高速公路渣土倾倒入河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查阅了元江县河长制工作台账,在河口县组织召开了座谈交流会,听取了玉溪市、红河州及相关县市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督察组对玉溪市、红河州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指出了影响红河水质的主要问题。对下一步河长制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明确目标,守住底线;二是突出重点,狠抓整改;三是加大统筹,科学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