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以保护传统村落促进村庄规划建设管理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 剑川县有两个世界级、9个国家级、两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民族旅游特色村落,有3个国家级、3个省级非遗项目和141个非遗传承人,20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州的21.74%,历史和民族文化底蕴浓厚。近两年来,剑川县以保护传统文化村落为基础,以点带面,划定红线,坚守底线,促进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受到广大农村群众的大力支持。
抓规划,做到“三规”立村。将传统村落作为自然单元纳入城乡整体格局,准确定位、科学规划、联动策划、全面衔接,形成了县城——乡镇——村级规划全覆盖;投入200多万元对传统村落专项保护进行规划,编制了剑川古城、沙溪寺登村等8个村落的专项规划,做到一村一韵、一村一景、一村一画;坚持以规划为蓝本,强化规划执行刚性,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计划表变成项目表,按图推进实施,照表逐项落实。
抓制规,做到“三线”治村。县人大颁布了剑川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实施办法,从法治角度划定了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利用红线,对擅自逾“红线”、闯“雷区”的行为依法惩处;按“一村一档”建立完善传统村落档案,统一设置保护标志,由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确保制度黄线不可触碰;组建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整合了传统村落保护机构、编制和人员力量,形成了“大资源、大服务、大监管”保护管理格局,高位推动传统村落申报保护工作。
抓试点,做到“三点”靓村。坚持“分类指导、一村一策、有序试点、典型带动”原则,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培育发展乡风文明,使传统村落保护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自觉遵守的准则;形成文化牵引、田园休闲,乡村度假、旅游扶贫、连片规划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机制,得到了住建部的充分肯定;通过“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形式整合项目、资金等资源,努力让每一个试点有亮点、有内涵、有变化,以点带面,串点成线,让一个个“试点”成一道道“风景”,形成一片片“风光”。
抓资金,做到“三资”活村。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经费,重点保护修护剑川古城、沙溪古镇和古村古寨、古街古巷,制定出台了古城古民居保护修复补助办法,明确规定挂牌保护的古院落每户补助4万元,2014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兑现了32户古院落古民居;坚持以短养长,长短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符合条件下,整合项目资金;引进内资外资,激活国资民资,变资源为增值资本。
抓文化,做到“三保”护村。坚持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的原则,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措施办法,明令禁止推倒重建、移花接木、换装上阵、修建一新等行为,使传统村落保持了历史风貌、保留了文化原味;坚持民俗为魂、文化为魄,突出保护主题,在竭尽全力保护抢救有形历史文化遗存的同时,采取因人施策,一人一策的方式传承保护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主动的原则,注重文化内涵,彰显民俗特色,不照搬城镇建设模式,不搞“钱多盖房子、钱少刷房子、没钱立牌子”的形式,不搞“去农村化”,使乡村文化、民俗文化在古街古村大放异彩,使全县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