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前 昆明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19.09.2015 19:34
本文来源: 政府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的全市临时救助暨医疗救助工作推进会议和业务培训会上获悉,月底前,昆明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或者个人,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据介绍,临时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五类:一是因火灾、溺水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二是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案件终结后,造成当事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三是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连续3个月月均支出的重特大疾病医药费自付费用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四是因基本生活费、基本医药费和子女基本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月人均生活必需支出连续3个月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或个人;五是符合县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临时救助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一个家庭或个人每年接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原则上为一事一救,不得以同一事由反复进行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视实际情况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或者等价实物等方式予以救助。
会议提出,全市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9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各地要按照新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合理制定救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本文来源: 政府
19.09.2015 19:34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