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到红河州泸西县督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督查整改情况

19.12.2014  17:07

12月16日,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督查二处处长王剑带队一行5人督查组,在州、县政府、环保、水务等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到泸西县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重点督查整改情况后督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检查并察看了板桥河饮用水源地水质现状,保护区宣传牌、标识牌设置、保护区周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2013年检查时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等情况。在现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华对泸西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重点督查整改情况向督查组作了介绍和交流,县环保、水务等部门将本部门在开展水源保护的具体做法作了详细介绍。现场检查后,督查组在泸西县环境保护局会议室召开检查情况反馈会,并认真细致地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

通过实地检查、台帐查看和介绍交流,督查组认为:通过州、县两级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泸西县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上取得了成绩。督查组对今后泸西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一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关系到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稳定,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环保、水务等部门一定要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强化管理,加强与政府沟通,共同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水源地的环境安全;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同时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档案,完善备用饮用水源地设置及管网配套,认真做好各类痕迹资料的收集工作;三是继续加大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全面查找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水源地安全运行;四是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即将在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希望县人民政府、环保、水务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五是要继续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水源保护区周边群众自觉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