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到楚雄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监察稽查

10.12.2016  01:06

  环境监察稽查是指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对下级环境保护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环境监察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稽查是一种检查,是对检查的一种再检查。

2016年9月3日4日,云南省环保厅一行4人到楚雄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监察稽查,稽查内容:一是2014年以来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二是2014年以来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三是2014年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工作;四是2014年以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查调解处理工作。稽查组调阅了上述工作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一一指正。下一步楚雄市环保局将对稽查组指出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汲取经验教训。(文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