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警方破获一起利用工艺烟筒藏毒邮寄运输毒品案
1月9日,昌宁县公安局组织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在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破获1起利用工艺烟筒藏毒,采取邮寄的方式运输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毒品海洛因6962克。
1月7日,昌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工作中获悉“有一缅甸籍男子将到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通过邮寄方式运输毒品”的线索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民警赶赴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展开侦查工作。通过缜密侦查,1月9日14时许,侦查民警在镇康县南伞镇老街子发现一缅甸男子驾驶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行迹十分可疑。随即,侦查民警对该缅甸男子进行检查,当场从红色电动三轮车上查获两只通过精心雕刻的工艺水烟筒,且发现工艺水烟筒有改装的痕迹。随后,民警将该缅甸籍男子带到附近木材加工厂对工艺水烟筒进行拆解。当场从其中一个工艺烟筒壁夹层内查获用白色塑料纸包裹的条状毒品海洛因214条,计重4290克,从另一个工艺烟筒壁夹层内查获用白色口袋包裹的粉末状毒品海洛因2袋和条状毒品海洛因65条,计重2672克。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明某某(自报身份,男,汉族,20岁,家住缅甸果敢县老街银匠田),受缅甸另一名男子指使,于2017年1月9日12时许,在镇康南伞与一名缅甸男子接到两个藏有毒品的工艺烟筒,同时拿到写有收件人地址和电话号码的一张纸,欲将藏在工艺烟筒内的毒品邮寄至成都市锦江区。当日14时许,该男子明某某便驾驶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到镇康县南伞镇老街子的一个邮政所准备快递邮寄毒品时,被昌宁侦查民警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明某某对利用工艺烟筒藏匿毒品采取邮寄方式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