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出台创新性政策措施 促进全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

24.06.2016  03:24

     

  6月22日下午,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 “兴产业 促跨越” 第一场“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篇”新闻发布会上,受厅党组委托,省社保局局长叶健梅就全省人社工作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出台的创新性政策措施进行了新闻发布,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本次发布的人社工作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主要有3大亮点。 一是 医疗保险创新性政策措施,主要是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和开通医保结算,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范围,积极协调争取将符合产业需求、我省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新中药、民族药、生物制药等纳入药品目录医,实行分级诊疗医保报销比例优惠政策,“家庭病床”纳入医保支付等。 二是 就业创业创新性政策措施,主要是鼓励创办养老服务机构并给予相应创业补贴和担保贷款,支持高校毕业生和重点群体人员到养老结构就业,组织相关技能培训并给予补贴,将公益性岗位推进至基层养老机构等。 三是 人事人才创新性政策措施,主要是优化养老机构医护人员岗位设置,将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医师多点执业范围,养老机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县乡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评审,优化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