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笙深入到红河州两级法院调研指导
10月28日至30日,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深入到红河中院和弥勒、蒙自、建水四县市法院及弥勒市新哨法庭、个旧市大屯法庭就审判执行工作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实地查看诉讼服务中心及人民法庭)
刘宁笙在实地查看和详细了解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听取了两级法院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红河州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特别是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取得的成绩。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作重要讲话并提出要求)
同时,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要牢固树立主业意识,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今年后两个月,要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审判规律,努力提高办案效率,集中人力精力打好攻坚战,确保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圆满完成。
二是要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切实抓好诉讼服务工作。重点要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妥善处理好收与立的关系,做到应收尽收,当立则立;妥善处理好诉与调的关系,做到进得来出得去,防止肠梗阻;妥善处理好“入口、出口、窗口”的关系,做到“三口”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三是要牢固树立保障意识,切实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立足当地发展实际,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云南闯出一条跨越发展路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要牢固树立科技意识,切实抓好信息化运用工作。信息化是审判事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本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特别要高度重视信息化的运用,真正实现信息化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的目的。
五是要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切实打造过硬法官队伍。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官员额制改革不仅要求法官是专业化、精英化的人才,更要是复合型的人才,要具备独挡一面、勇于担当的勇气和魄力。
六是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常讲、常抓,尤其要突出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注重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的防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