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社保中心学习《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13.03.2017 17:3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3月10日,省林业社保中心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会上,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和新华社对《意见》的解读文章《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对加强我省生态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加快森林云南建设,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林业社保中心 | 作者:谭蓓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本文来源: 林业厅
13.03.2017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