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前不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就“十三五”期间和2016年的农业农村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在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政策措施,开创了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农民生活显著改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的出台,让群众看到了新希望,享受到了“红利”。
涉农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危害大
然而与此同时,涉农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却易发多发。从近年来全国、全省查处的涉农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看,涉农资金成了一些地方权力部门和个人眼中的“唐僧肉”,涉农领域成了腐败的“多发区”。从各级党政干部到村干部,从职能部门到村“两委”,从一个人到一窝鼠,纷纷钻政策空子,从招待费里“抠”、返还款中“分”、土地征用及补偿费里“淘”、变卖财产中“削”、下拨资金中“吞”……“蝼蚁之穴可溃千里之堤”。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农民的切身利益,败坏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农村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为何涉农领域易发违纪违法问题
涉农资金涉及的层级多,分配使用上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资金、项目安排随意性较大,特别是在基层,涉农补贴的申请、审查、批准、发放等多个环节,往往都是由基层少数几人甚至一人完成,潜在的权力寻租空间大;管理多头,涉农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重复交叉,且越到基层涉农资金使用越分散,造成监管难题;信息不对称,部分人员利用专项资金透明度不高、公示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普通群众对资金补助政策不甚了解等漏洞,凭借自身信息资源优势,隐瞒政策、暗箱操作;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镇、村两级党组织生活走过场、形式化严重,基层党员党性不强,纪律意识淡薄。
如何防止涉农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强农惠农服务网络、电视、短信平台、报刊、村务公开栏、“惠农政策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把每一个涉农项目开展的政策标准、时间、地点、承办单位、承办人、指标分配、资金发放对象、额度等信息予以全程公开,做到“政策不漏一项,宣传不漏一户”,让相关政策家喻户晓,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落实惠农政策的监督员。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纪法规教育,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健全完善制度。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落实村务公开制度,要将涉农资金的分配、流向、使用效果等运用各种公开载体,将明细账都晒出来,推动涉农资金的“阳光运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解决监督盲区和政策法律制度抵触问题。完善审批、验收、审计等监管制度,使监督不留死角,对现有的农村法律政策和制度规定进行清理、整合、补充和完善,切实解决政出多门、法策相抵、无法适从、制度缺失的问题。
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查处涉农领域腐败案件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对截留、挤占、挪用甚至贪污、私分涉农资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于纪挺法前、抓早抓小,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涣散的班子,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用好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等方法。及时公布通报典型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利用涉农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起到“查处一件、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作用,让涉农惠农资金成为一根高压线,使基层干部不敢碰、不能碰、不愿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