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国土分局运用三个机制强化矿产资源监管

14.10.2014  11:23

 

      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基础,其管理问题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问题。盘龙国土分局结合工作实际,运用“三个机制”,不断强化矿产资源监管。
      一是运用社会监督机制。盘龙国土分局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报刊、政务公开等宣传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舆论氛围。进一步拓宽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采举报渠道,全面落实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对于个人和单位发现的矿山超层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私挖盗采等违法法规开采行为,经核查属实并且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根据《云南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二是运用内部联动机制。盘龙国土分局在实际工作中,矿管科、执法大队、国土所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到位,在内部形成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矿管科将在工作中发现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通报给执法大队;执法大队迅速采取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国土所则是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和汇报。
      三是运用共同责任机制。分局矿管科在履行矿产资源监管工作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请示分局领导的前提下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局报告,同时函告安监、公安、煤监等部门,报请区政府统筹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盘龙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