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玛·兴高陪同刀林荫调研滇池保护条例执行情况
昨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率队专题调研昆明贯彻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市委常委、副市长邢敦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宏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西山区龙门村藻水分离站建设运行情况,捞渔河湿地、古滇文化旅游名城项目等滇池一、二级保护区内生态湿地项目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企业负责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副市长李茂忠向调研组作汇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保护治理滇池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昆明市加强宣传,全面提升执行效能,将《条例》学习列入全市2013年普法教育内容及《2013年全民普法教育读本》,对全市干部进行普法考试;将宣传范围延伸到学校、企业、社区、乡镇(街道)及村社。随着《条例》贯彻实施,滇池保护工作的机制体制进一步落实、完善和创新。昆明成立了全国首支环保公安队伍、环境监察处和环保法庭;建立完善“河(段)长负责制”和“河道三包”责任制;制定实施“四退三还一护”指导、管理维护意见、封湖禁渔、畜禽禁养等相关制度;即将出台《滇池流域实行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河道综合服务管理市场化运作》等管理办法。
昆明完善配套法规规章,不断健全滇池保护治理法律法规体系,按照《条例》授权条款,制定《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市政府划定并公布滇池保护范围内一、二、三级保护区、环湖路、滇池面山、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开展《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出台《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正在开展《昆明市实施<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办法》制定工作。《条例》施行以来,共办理滇池流域建设项目报件779件,共组织开展执法专项活动120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案件2961件,处行政罚款995.89万元,拆除侵占滇池及入湖河道违法建(构)筑物2.28万平方米。通过各方不懈努力,滇池全湖由重度富营养好转为中度富营养,外海和草海水质类别均由劣Ⅴ类好转为Ⅴ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同比分别下降2%和8%,去年纳入国家考核的12条河道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
刀林荫对滇池治理成效表示肯定。针对《条例》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昆明市尽快科学提出修改《条例》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宣传及对滇池的保护治理力度,总结滇池治理好的经验、做法,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对保护治理工作的支持,杜绝滇池新污染源出现。(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