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出租房产下男婴 孩子他爹勒死亲儿抛河里

25.05.2015  15:17

  他俩同时考入位于安宁市的一所专科学校,新生入学不久,何某就看上了小周,两人很快成为恋人。入校3个月左右,他们一起到校外开房发生性关系。1个月后,小周觉得身体不舒服到医院就诊,被医生误诊为腹积水。9个月后,一个男婴出生在出租房里,何某用网线将自己的孩子勒死。近日,昆明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某11年徒刑。

  入校才3个月就怀孕了

  何某说,2012年8月,他和小周一起考入安宁市某专科学校,新生入学不久,他就瞄上了同学小周,他觉得小周长得清秀,决心要把小周追到手。

  一番猛追,终于把小周追到手了,而且进行得还很顺利。

  入校不到3个月,他和小周一起到校外一家旅馆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

  1个月后,小周突然觉得肚子不舒服,并有些肿胀症状,她的班主任都知道这事。当时,班主任就怀疑小周是不是怀孕了,叫小周到医院检查看看。

  随后,小周把班主任的怀疑告诉了何某。何某也是半信半疑,就带着小周到安宁一家私立医院做检查。

  医生对小周的症状检查后,结论是腹积水,建议吃药。

  回到学校,小周把医生的诊断告诉班主任,班主任当时心想,没怀孕就好,按照医生的要求吃药,还叮嘱她要注意身体。

  2013年1月,何某要离开学校到外面实习,他和小周一起来到昆明,在红联街租了一间出租房。

  怕暴露临产不敢打120

  又过了3个月左右,何某发现小周的肚子越来越大,小周也时常感到没有精神,生活起居有些困难。

  “难道真是怀孕啦!”何某说,为了安全起见,他带小周回安宁,又去了第一次检查的那家医院做了体检,这次检查让这对情侣大吃一惊,小周已怀孕7个月了,无法做人流手术,必须做引产手术。

  医生还要求做引产手术,双方需要有未婚证明。

  “要开未婚证明,就要回老家开,家长都会知道认得的,这事还了得……”小周说,她和何某商量后,决定将错就错,继续怀着小孩,等孩子出生后再说。

  他们在红联街租住了一段时间后,又到大河埂村租房住。

  2013年8月9日,已经怀孕9个多月的小周,当天上午9时左右,突然觉得肚子疼痛,何某赶紧到外面去买药。

  何某离开出租房后,小周羊水破裂,感觉要生了,何某接到小周的电话后,又返回出租房里,他说:“不行,就打120急救电话吧!

  小周听男友说要打120,顿时紧张起来,她说如果120来了,未婚怀孕的事就暴露了。

  顺产男婴被勒死丢河里

  半个小时后,何某看到婴儿的头出来了。婴儿出生后,一看还是个男婴,身上黏黏的……婴儿不停地哭,小周和何某担心被邻居听见,非常紧张,何某顺手在柜子里拿出一块灰色的床单,将婴儿胡乱地包裹一下,就把婴儿放在床上,两人此时都特别害怕,不敢看孩子。

  婴儿还是不停地哭,何某把婴儿从床上抱起来又放在地上,他和小周商量,这个娃娃咋个处理呢?何某说,“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我们不可能要这个娃娃,得想办法弄死。

  小周也说,“我才18岁,大学还没毕业,还要参加考试,以后的路还长,父母要是知道这事,就更麻烦了。孩子要咋个处理,你当爹的拿个主意吧!

  孩子一直放在地上,何某和小周坐在床上商量咋个处理孩子。就这样,一直到了凌晨三四点。

  最终,何某拿定主意:把孩子弄死,当时,小周也同意了。

  何某找来一根蓝色网线,勒住孩子的脖子,在小孩脖子后面连续打了两个死结,20分钟左右,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何某用床单包裹孩子的尸体,趁夜色来到大河埂村河边,看见一个警察模样的人从警务亭内走出来,好像是在巡逻的样子,他非常害怕,就把尸体丢到河里,快速返回了租住的地方。

  村民发现漂浮婴儿尸体

  2013年8月12日,五华区大塘办事处大河埂村村民杨先生路过河边时,发现桥下河里有一具婴儿尸体泡在水里,全身赤裸,脸朝下,脖子上缠绕着一根电线。

  2013年8月20日,五华公安分局民警对大河埂村出租房走访调查时,发现租住在大河埂村的何某和小周有作案嫌疑。

  民警将两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何某主动交代了用网线勒死男婴的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无视国家法律,为逃避抚养义务,用网线将自己的儿子勒死后丢弃到河内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昆明中院一审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1年。(记者 柏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