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双拥工作意见

11.06.2015  18:29

 

近日,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意见》(云发〔2015〕12号)。《意见》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省双拥工作创新发展,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驻滇部队全面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意见》对当前和今后全省双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一是着力加强双拥教育宣传工作。要求各地注重发挥历史文化名胜、国防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点等场所的育人功能,加强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荣誉室、军史馆、烈士陵园等场所搞好革命传统教育,并通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双拥宣传月、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学生军训和举办联欢会、演讲比赛等活动,有效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同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双拥典型宣传工作,树立一批体现时代特点、边疆民族特色的双拥模范。二是着力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要求各地盯着打仗拥军、瞄着战场支前,积极协助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处突维稳等多样化军事任务,及时提供交通、场地、电力、通信、生活物资等服务保障。持续深化科技、教育、智力等拥军活动,充分利用地方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的科技和教育资源,协助部队培养新型军事人才、开展技术革新和攻关,运用民用先进技术促进部队信息化水平提高,为实现强军目标贡献力量。三是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整合军地资源、凝聚军地力量,推进实施西部大开发、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等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云南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支持和参与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充分发挥军事设施民用效能,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主动参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帮助搞好革命旧址、农(牧)家书屋、文化广场和文化惠民示范村、示范社区等建设,主动参与“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活动。抓好军地共建“云南边防八千里文化长廊”工作贯彻落实,全力参与“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和“绿水青山计划”,广泛开展“一个官兵十棵树、一支部队一片林”等活动。号召驻滇部队紧密结合云南自然灾害高发频发的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应急方(预)案,抓好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在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践中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四是着力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抓好干部转业安置工作,严格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坚决完成军转安置任务。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等法规政策,落实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政策,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各项优抚、社会救助政策和解困帮扶措施,从节日慰问、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再就业、医疗优惠优待、住房保障等方面妥善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健全完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妥善解决涉及军地利益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军民纠纷。窗口单位和公共服务场所设置军人优先优惠、军车免费等标牌(识),落实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的制度规定。五是不断拓展双拥工作内容。积极搞好军地协调和需求对接,加强军地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提高资源共享程度,丰富军民融合形式,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军民兼容互利。依托城乡社区健全基层双拥工作组织和服务网络,通过深入开展社区拥军、“双拥在基层”等活动,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和影响力。

意见》强调,要切实强化双拥工作的组织保障,各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原则由地方党委“一把手”担任,将双拥工作必要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进一步完善军地协调机制,建立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协商解决问题的效率,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多办暖民心暖军心的好事实事。

 

                                        (王文跃  詹显明  李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