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我国密集出台支持政策助力跨境电商发展
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王希)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就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提出了五方面具体支持措施。业内认为,这些政策旨在营造更加宽松、便利的发展环境,将有效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这一新兴业态健康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外贸增速放缓,跨境电商异军突起,正逐渐成为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约4.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3%。其中,出口占比约85.4%。
“跨境电商缩短了传统的供应链,有效降低中间环节成本,是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新渠道。”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魏建国认为,中小微企业借助电商平台参与全球贸易,直接面对客户个性化需求,有助于他们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攀升,这与“中国制造”转型升级的大方向相符。
正是顺应这种新形势,我国近年密集出台服务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仅今年5月份以来,国务院就已先后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商务部也制定了《“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鼓励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态度。
业内人士指出,跨境电商迅猛发展,客观上对物流、通关、支付、结算等环节提出新需求,而监管方式的滞后使一些跨境电商经营者游走于“灰色地带”,这不仅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也给正常的贸易秩序带来隐患。此次出台的意见,聚焦困扰跨境电商发展的深层次障碍,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关、检、税、汇、金融五个方面的支持措施。
例如,意见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订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同时,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
“对我们来说电商出口业务结汇一直是个难题,此次发布的新措施无疑是利好,希望相关实施细则尽快落地。”浙江义乌的一家外贸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企业正计划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希望相关税收政策尽早明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务教授王健表示,企业竞争力不强、人才储备不足也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提升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便利化水平外,此次出台的意见还就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自建平台,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培训,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和加强多双边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阿里巴巴旗下一达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副总经理肖锋认为,过去有的外贸企业由于规模小而无法获得优惠的流通服务待遇,通过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让小企业享受大服务,通过改善交易条件、简化交易流程、提供信用保障,更多中小微企业将有机会走上前台直接面对国际消费者,有利于做大做强自有品牌。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